地铁驶入宣江大学站时,褚央的心已经悬到了嗓子眼。还好青年们志不在此,彼此交换目光,仍然站在拥挤的列车内。
褚央身前是厉卿,身后是冰冷的车厢壁。他觉得头脑有些发懵,眼中的金色像是蒙了一层水雾,透出朝阳般的、清清亮亮的光泽。
“你还好吧?”哨兵放下手机,单手撑在褚央头顶,“等会你要是晕倒了,我可不负责背。”
褚央没心思和他拌嘴,指间精神触丝像是怒放的莲花。他已经将十九个哨兵的具体位置告诉给厉卿,但还是没有确定向导的等级。
这是很简单的道理,如果他要发动攻击,敌方向导也能在第一时间锁定他的方位,采取反扑。如同在黑暗森林里蛰伏的猎人,在获得更具体的信息之前,褚央只能伺机而动。(*)
哨兵向导之间的战斗有一条公认准则,那就是不计一切代价、用最快的速度抹杀对方向导。向导对哨兵作战能力的提升加成太大了,要是能解决一方向导,五感过载的哨兵很容易群龙无首。
“我听说向导穿白色制服也是这个原因。”厉卿把身体重量从左侧移向右侧,“如果战斗结束,向导的制服还能纤尘不染,那才能证明哨兵的本领。”
褚央懂他在装逼:“怎么,你也想挑战?”
“不需要,我一个人就能把他们解决干净。”厉卿耸肩,毫不在乎地说,“等他们下车到达平地,立刻动手。”
“你这话说的,像个二麻子,不像个哨兵嘞。”褚央飙了句方言,微微抬着眼睫,“先观察吧,我总感觉有蹊跷。”
事实证明向导的直觉很准确。地铁过了两道站之后,哨兵们隐隐有了聚拢之势,依稀穿梭在人群中。厉卿回头瞥眼,清楚看到其中一人腰后鼓起大团。
体积比寻常手枪更大,是炸弹吗?
不对。
褚央也发现了这个问题,与厉卿短暂对视,站直了身体。厉卿手机里播放着抖乐,眼神却若有若无地往身侧扫。
目力极佳的哨兵看到了年轻女孩耳垂的珍珠,莹白的色泽像道满月;带着蓝牙耳机的高中生摇头晃脑,鼻侧有棕色的痣;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周末还在上班,手中捏着的传单是某家餐厅的招工广告,日付工资一百块一天。
与此同时,他听到老人捂嘴的咳嗽声,高跟鞋与地面的摩擦声,列车破开空气的尖噪声,众人耳机里,唇舌边,手掌脚心,鞋包衣饰……万物都在振动发声,规律的,不规律的,动听的,悦耳的,一齐向他涌来,灌入坚实的精神壁垒。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嘈杂,只是被长时间的噪音弄得有些烦闷,仰头轻轻吐了口气。
“厉卿。”
身下传来细微的呼唤,厉卿低头看着褚央的嘴,湿红偏厚的唇瓣像是某种艳极的花朵。
从这个角度……倒也不那么难以入眼了。
褚央站得有些脚麻,随着惯性倒向厉卿的胸膛,虚虚扶着他的肩。他的声音很平淡,甚至有种过于镇静而引起的不自然:“他们好像带了……爆竹枪。”
“嗯?”
褚央咬着嘴唇,扑闪的睫羽像是归巢鸦雀:“那个A级哨兵,带了两把爆竹枪。”
厉卿寡淡的眼中淌过一丝兴奋的神采,他用古怪的音调笑了声,褚央的后背泌出冷汗。
对于身体强健的哨兵而言,普通子弹往往不能对其造成致命伤害,难以形成有效打击。后来,国际黑市上出现了一种名为“Firework”的改装手枪,重量很沉,口径很大,然而让人们趋之若鹜的是他的特殊性能:
持枪哨兵必须在向导的引领下才能开枪,子弹初速超过800m/s,转速极高,能将哨兵的肌肉剐出碗口大的血洞。伴随着巨大鸣声,子弹穿入皮肤组织,宛如烟花爆竹炸开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