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了功的阿帕扬眉吐气,叽里呱啦说个没完。
——发型是有点像小玛蒂达,那个脚踝上的“去死”,他也设法看到了,百分百没错;
——难怪这么多日子找不到她,原来她不住暹粒,听说住洞里萨大湖区,隔一两个月才来城里待几天;
——突突车酒吧确实是她的,但她不管,包租给别人,按月收租金。听人说,她不但包租突突车,还包租了条小游船;
……
宗杭低着头,一张张滑看阿帕拍的照片。
原来她长这样。
挺年轻的,应该跟他差不多大,穿了件宽松的白色字母衫,领口太大,有一边滑到肩下,露出内衬的黑色吊带,吊带的肩带是不规则款,一边细细的,另一边却宽,被罩衫衬着,被皮肤衬着,被老市场的灯光笼着,黑白分明。
发型也不完全玛蒂达,她没刘海,随手一抓的那种乱分,但因为脸的轮廓好,眉骨鼻梁下颌的形搭得浑然天成,所以怎么乱都不碍眼,反而有一种凌乱的舒服。
人与人之间是讲眼缘的,比如同是颜值傲人的女明星,你会没什么缘由,喜欢甲,路人乙,反感丙。
这姑娘,很微妙地契合他的眼缘,以至于他残存着的那点生气,又稀释了几分。
宗杭一遍翻完,又慢慢倒回去看,说:“还挺好看的。”
阿帕说:“是啊,很招鬼佬。”
没错,照片上可以看出来:突突车酒吧今天停的位置很热闹,和那天的冷清不同,酒吧里坐了四五个年轻热力的欧美面孔小伙,衣袖撸到肩上,开怀大笑,玩得正嗨。
更关键的是,她也是在笑的,唇角弯起,眼型有点媚,眼神却纯,搭在一块见之可亲,完全是个甜姐儿。
这样的人,那天怎么会用那样一种后妈的语气,说出“Ten Dollar”这样的话来呢?
她当时肯定心情不好。
宗杭问:“她叫什么名字啊?”
阿帕得意洋洋,名字他也探到了:“我听那些鬼佬叫她伊萨,伊—萨—”
他发音时,两个字都拖长长的尾音,听起来像在学门铃的响声。
叮—咚—
宗杭低着头,说:“名字还挺好听。”
这哪好听,不就是鬼妹常用的名字嘛,阿帕觉得跟Mary、Lucy还有Lisa没啥分别。
他继续表功:“我回来就告诉龙哥了,龙哥已经去老市场区了,小少爷,你马上就能报仇了……”
宗杭忽然打断他:“这男的,怎么老盯着她看啊?”
什么男的?阿帕一头雾水地凑过去。
看到了,有几张他拍的是远景,可以看到距离突突车酒吧不远,油炸昆虫和现榨果冰的摊位之间,站了个高大的男人,穿短袖的黑T,领口插挂墨镜,乍看像是游客,但几张照片一比对就能看出来,他其实是在盯着伊萨看的。
阿帕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再说了,辛辛苦苦拍到这个女的给你看,你去注意无关紧要的路人干嘛啊:“男人看女人还不正常嘛,好看就看呗。”
是吗,宗杭眉头拧起,斜乜着眼看照片。
以他看过那么多罪案片的直觉,这男的肯定有问题。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