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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带绒毛球球的面包服,衣服很暖和,兰聿两只手放在口袋里,丝毫感觉不到冷。

应沉其实也想拿同款出来穿,但奈何这种兰聿觉得会冻死人的天气对他来说不算太冷,他如果穿上那件面包服的话,可能不一会儿就大汗淋漓了,遂遗憾作罢。

将兰聿送到教室后应沉便回金融的教学楼去了,杨霄和方明渠早就已经到了。

应沉坐到他们俩帮忙占的位置上,便听方明渠激动道:“老大,刚刚来的路上我们碰到了队长,我就顺便帮你打听了一下咱们今年对谁,结果你猜怎么着!!就是这么巧!!”

应沉还没猜,杨霄便忍不住说道:“咱们今年第一场对文学系!小聿不就是文学系的吗,这也太巧了!”

应沉一愣:“对文学系?”

“对啊对啊。”方明渠道:“哈哈哈哈哈,到时候打球赛,小聿是该支持咱们呢,还是该支持他自己系呢?”

应沉哼了一声,想起兰聿毫不犹豫答应来陪他训练时的脸,语气里透露着自信:“那肯定是支持我了。”

“那可不一定哦。”杨霄嘿嘿笑了一声:“说不定文学系的篮球队里有小聿的朋友呢。”

方明渠道:“我记得文学系之前的队长退队了,去年换了新队长,好像姓高,叫什么…大圣?”

“高胜?”应沉突然出声。

“对对对!老大你怎么知道?你认识啊。”

“呵呵。”应沉冷笑一声,面色有些阴沉:“不仅认识,还有仇。”

哦豁。

杨霄同方明渠对视一眼,脑海中冒出了同一个想法。

能让老大露出这种表情,那个叫高胜的,估计要离完犊子不远了。

每年的篮球赛都是清大学子津津乐道地话题之一。

因为是全校性的比赛,每个系都有可能被排到一起比拼,因此学校也专门将最大的体育场划出来拱各大篮球队训练与比赛。

云飞飞对篮球赛的事十分上心,因为他男神在系里篮球队任职副队长,今天一上课便迫不及待向兰聿说起他打探来的消息了。

“小聿,校篮球赛要开始了你知道不?”

“知道呀。”兰聿点点头,衣服上的两个绒毛球也跟着他点头的幅度来回摆动。

云飞飞觉得他穿这件衣服好可爱,白白软软的,可爱的气息都快把外貌上的清冷给吹没了,一时之间眼睛得到了极大的享受,聊八卦都更起劲了。

“那你知道吗,我们系的篮球队今年要和金融系打第一场!”

兰聿闻言征愣了片刻:“真的吗?”

“对呀!”云飞飞手舞足蹈:“我记得没错的话,应沉好像是的金融系篮球队的吧,说到这里,你知道我们系篮球队队长是谁吗?”

兰聿配合地问道:“是谁?”

“是高胜啊!”云飞飞更激动了,要不是讲台上有老师,他的声音能把天花板给震塌:“这回有的看了,简直比我男神光膀子打篮球还让我兴奋,上次我看应沉的眼神像是要把高胜给刀了,这回有了光明正大打击他的机会,高胜这不得完球!”

“这也…太巧了点吧。”兰聿听的一愣一愣的。

上次应沉还说下次要找机会儿揍高胜一顿,没想到这个机会这么快就来了。

“嘿嘿嘿。”云飞飞幸灾乐祸道:“以前我都是盼着我男神他们赢的,但这回…我希望应沉他们能赢,看到高胜那个狗东西吃瘪我就开心!”

兰聿闻言有些担忧:“我都没看过应沉打篮球,不知道他厉不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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