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嗤————”杰瑞抽出自制的武器后,又胆大包天地将贝斯扛着的重剑抢了过来。
“波比,拿着!”杰瑞将自己的武器丢给了也是干了一辈子矿工的老朋友老邻居,抡着重剑就朝混混们横扫过去。
混混们似乎是“顺风顺水”惯了,以往遇到的平民软弱又顺从,只会哭和哀求,像杰瑞这样上一秒还在谄媚讨好下一秒就痛下杀手的,他们还是第一次遇到。
所以一下子没能反应过来,呆愣在了原地。
“给我杀!杀光他们!为死去的詹姆一家报仇啊啊啊啊——”
鲜血激发了杰瑞的凶性。
他一直是老实的,软弱的,逆来顺受的,但他有了银币。
五天就能攒下3银币。
五天!3银币!
他绝对不能死在这个地方!他要活下去!他要让他的子女成为超凡者,他再也不想过这样连饭也吃不饱的日子,更不想像老朋友一样在某天下矿的时候死在矿洞里留下老婆孩子每天饿肚子。
他永远也填不饱肚子的命运眼看就要改变了,他怎么可以死在这个时候!
“给我去死!给我去死啊啊啊啊——”杰瑞脑子也只有一个念头——只要他们都死了,他们就安全了,他们的命运就有可以改变的机会了!
“去死吧渣滓!老子早就想剁了你了!”波比也红着眼,他的身边,男人们纷纷举起了武器朝着混混们攻去。
杰瑞很疯狂,所有人都很疯狂,混混们被吓坏了。
他们的等级有优势,但优势不大,连技能都不会,只是比杰瑞他们多一些属性点。
但他们只会仗着人多去抢劫、杀人,酒色掏空了他们的身体,加上早上喝了不少酒,身体都有些摇晃,根本不是这群被激发了凶性的可怜人的对手。
以杰瑞为代表的“父亲”和“哥哥”人数不多,比混混还少,但凭着疯狂和凶性,将那群混混杀得狼狈逃窜。
“别追了!停下!快回来!”女人们不懂穷寇莫追的道理,但倒下的这些尸体更重要。
尸体能卖钱,超凡者的尸体更值钱!
不过在这之前,这群混混们身上的东西要全部剥下来!
世界上只有一种病——穷病!
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衣服不吉利?!笑话,他们甚至没有正经的衣服,哪里敢去嫌弃混混们身上用真正的布料做出来的衣服啊!
在场这么多人,也就约翰有两件“工作服”,其他人身上穿着的都是芨芨草编的所谓“衣服”。
“啧,早知道应该要早点动手!”杰瑞的老婆翻动贝斯的口袋,只搜出了一枚金戒指和一个几乎空了的钱袋。
兽潮对底层百姓来说是天灾,但是对贝斯这样的人渣来说却是能趁火打劫的大好机会。
他们的属性比普通人高,跑得更快,而且没有人性。
就算真的碰到魔兽了,他们也不怕。
因为他们会提前准备好“兽饵”也就是人类。
小孩肉嫩,他们一般会选小孩,或者玩够的少男少女。爽过后还能拿来做诱饵,一举两得。
魔兽靠近的时候,用刀在诱饵身上划出足够深的伤口,然后把他们丢出去。在疼痛和恐惧之下,很少有人能忍住不发出尖叫。
而鲜血和尖叫的双重诱惑会让魔兽兴奋起来,玩弄猎物几乎是所有食肉魔兽的天性,这种活生生地啃食诱饵的行为,会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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