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孤僻的,他不正眼瞧别人是因为他看不起人。
以前傅红雪还喜欢一个人待在屋子里,不知道是在发呆还是在练功,见了一次白天羽后,终于放下了一切,也终于决定要好好地把现代当“家”,好好生活下去了。
今天,他吃过晚饭之后,就主动去楼下丢垃圾、遛弯去了,秦蔻顺便把阿飞塞给他,阿飞还不大乐意。林诗音今天去逛了几家汉服店,在给自己规划未来的新道路,正好在小区门口碰上了傅红雪和阿飞,就一块儿回来了。
至于阿飞……阿飞年纪还小,同所有的狼崽一样,性格坚韧、善于埋伏忍耐、又足够具有野性,第六感极强,经常是根据直觉做事的。
比如说前两天,他在地铁上瞧见个男人,也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就觉得不是好人,那双冷冰冰的招子就一直盯着他看,那男人被盯得恼羞成怒,要动手教训“熊孩子”,被阿飞一招摔落在地,又大喊着要报警什么的,被秦蔻抓着道德制高点“欺负小孩还打不过小孩也太丢人了”一顿嘲讽,嘲讽的他面皮都涨红了,周围的人也一片窃窃私语声,这男的面子上挂不住,骂骂咧咧就走了。
阿飞冷哼了一声,也没解释为什么看这男人不像好人,沉着一张扑克脸,跟在秦蔻
身后去吃汉堡王,吃着好吃的脆皮巧克力新地,他冷不丁地来了一句:“果然,这世上恶心的人也不少。”
秦蔻揉了揉他的脑袋,说:“谁说不是呢?但人可以选择自己的朋友和爱人,他们才是陪伴自己最久的人,也是可以主动选择的家人。”
阿飞这个年纪,对这样的话大概是没什么感触的,他也不是会敷衍的人,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注意力又被汉堡王那种粗的薯条所吸引,吃掉一个,冷淡地说:“我没有主动选择你,但我很高兴你会选我。”
秦蔻笑了。
众所周知,由于同性相斥,一点红和傅红雪属于互看不顺眼,但对阿飞,他们两个居然都还不怎么排斥,一点红甚至会在阿飞探进厨房的时候顺手给他扔一牙西红柿吃。
秦蔻当时正在把绿豆银耳汤的料往锅里扔——她做饭不行,但是很喜欢做这些汤汤水水的东西,绿豆银耳汤,再加点去芯的莲子和百合,咕嘟咕嘟煮四十分钟,加□□糖后晾凉,一个下午都可以想喝就喝,比起奶茶和果汁,算是健康多了。
她把东西冷水下锅,搅和搅和,阿飞已经出去了,一点红准备炒菜。
秦蔻说:“看不出来,你还挺喜欢他的嘛。”
一点红表情淡淡的:“还好。”
秦蔻:“他是不是像小时候的你?”
一点红下意识地用手指去摸自己的嘴唇,似乎在认真地思考这个问题,过了一会儿,才说:“没有,他不像我。”
秦蔻:“嗯?不像么?那你小时候是什么样子的?”
一点红勾唇笑了笑,道:“应该像是那种饿极了的狗崽子吧,满眼都是凶光,叫人讨厌。”
秦蔻不说话了。
一点红说:“你出去吧,要炒菜了,当心呛着。”
秦蔻若有所思地说:“唔,如果我遇到小时候的红哥……”
一点红道:“最好不要。”
秦蔻:“为什么?”
一点红淡淡道:“否则我想要你,还要等好多年,我等不了。”
况且……那时候的他太狼狈了。
不想让蔻蔻看到他狼狈得都不像人的样子。
秦蔻:o(*////▽////*)q
秦蔻飘飘然:“你的情话说的是越来越好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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