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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家逸预估的没错,大概过了半小时,汪岷叫来的人被打发走了。

大伙没什么损失,都是皮外伤,其中稍显戏剧性的只有隋陆脸上挂了彩,以及钟春雨的胳膊被人啃了一口。

钟春雨从柜子里拎出医药箱,骂骂咧咧:“这都啥人啊,打不过就上嘴,妈的,我简直梦回小学时代。”

“你就随便吧,反正皮糙肉厚的,咬不坏,”余文涛的调侃总是精准到位,直戳钟春雨心坎,“瞧瞧咱公主这脸,都破相了……”

钟春雨听习惯了,也不恼,哼哼两声,十分自觉地先给隋陆上药。

以前练搏击的时候,受伤是常事,钟春雨翻出碘伏棉签,熟练地拆开一支,准备往隋陆嘴角上招呼。

还没碰到皮肤,隋陆偏头躲过,看着棉签上碘伏药水发黑发黄的颜色,微不可闻地皱了下眉:“有酒精吗?”

钟春雨愣了下,显然难以理解,瞪他:“酒精多疼啊,蜇得慌!”

“没事,就用酒精。”

拗不过他坚持,钟春雨一边心说这人是不是故意在对象面前嘚瑟,一边老老实实换成了酒精。

真开始消毒时,隋陆一声没吭,为他固执的选择负责,倒是陈津南,紧张兮兮地咬着嘴唇,像是替隋陆疼过了一遭。

闹了一晚上,俱乐部里早已是一片狼藉,为了不耽误明天的生意,需要抓紧时间收拾。

隋陆和陈津南本想留下帮忙,但大家一致认为他俩的当务之急是抓紧时间去约会。

退烧药起效后,程家逸的脸色好了许多,在一旁闷咳了几声,也开口道:“赶紧带人走吧,生日不剩几个小时了。”

这是要赶人的意思了,两人不得不从。

冬天天黑得早,不过八九点钟的样子,街上已是深夜光景。

银行和服装店都已经拉下门帘,只有餐馆和音像店还在营业,招牌的灯箱齐刷刷地亮着,黑色大音响不再用电子舞曲吸引路人,改放Beyond的《情人》,面馆煮高汤的大锅还在咕嘟,热气飘出窄小陈旧的门,晕开一团温度。

陈津南喜欢走在北四环的这一片地带,尤其是夜间。

昏暗的光影会模糊掉城市自带的标签,只留下具体的感受,再匹配到相似的记忆。

他会觉得这里像长湾,像油田大院门口的那条街,他和隋陆一同走过无数次。

附近行人很少,牵手也不用回避,陈津南肉眼可见地高兴。他哼着歌,踩在马路牙子上,和隋陆差不多高,一手绑着气球,一手扶着他的胳膊,故意走得一摇一晃,这样隋陆就会搂住他的腰,怕他摔倒。

“这么开心?”隋陆低头看着两个相贴的影子,忍不住勾起唇角,伤口牵起的疼全被忽略,“我本来还担心你会被我吓到。”

“为什么?”

“因为……我和以前不太一样。”

刚好走到路的尽头,陈津南停下来,侧身,懒懒地趴到隋陆肩膀上,拖长了声音说:“你今天是不一样——因为穿了西装。”

隋陆笑了笑,托住他的屁股,把他抱到台阶底下,亲昵地蹭着鼻尖,说:“下班之后特意没换,想着你可能会喜欢。”

当然喜欢,陈津南心想。

隋陆穿什么都好看,牛仔外套、风衣、毛衣,他都喜欢,至于穿西装……他第一次见,喜欢之外,还有新鲜感。现在没有别人,终于能专心看一看这样的隋陆,他的眼睛都亮起来了。

摩托车停在暗处的车棚,路过的人很难注意到里面。

“冷不冷啊?”陈津南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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