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你是在找死!”
红脖子一拳打了过去,经理来不及发出一声惨叫,直接被击倒在地。
“真恶心!”
红脖子朝经理身上吐了口口水,转身骂骂咧咧走了。周围看到刚刚发生事情的人都不敢吱声,戴着皇冠的权杖骷髅漂浮在人群中间,但却仿佛无人注意到它。
我错愕地看着倒地不起的男经理,以及慢慢从他伤口里重新冒出来的雾气,突然意识到这是怎么回事。
曼登·提姆之前说过,只有拥有替身能力的人,才能够看到替身。
老富婆曾经和J·盖尔一起穿过一个叫“恶魔掌心”的地方,
J·盖尔觉醒了杀人魔的能力,
老富婆虽然从未展现过替身,但并不意味着她没有。我当时看到了曼登·提姆的替身,但我作为富婆的时候没能使出过替身,很有可能是那具身体已经太老了,不足以发动超能力。
而我可能继承了富婆的替身能力。
刚刚我才开始生气,这个皇冠骷髅就自动出现并攻击了那个对我不友善的家伙!它显然是在执行我的意志并保护了我!
身体一变年轻,精神果然也不一样,突然感觉整个人好像也没那么丧了,原来我也有超能力!
虽然比起曼登·提姆的绳索,甚至能变成恐龙的迪亚哥,我的替身是个戴着皇冠的骷髅似乎有些吓人。它攻击发动的前提似乎是要在对方身上开个洞,然后和骷髅一起出现的浓雾就会钻进去控制对方的身体……听起来真的很恐怖!像个邪恶巫婆才会有的能力,倒也和原本的老富婆挺相配呢。
但因为现在它能帮我,感觉皇冠骷髅也挺顺眼……
我决定给它起名为“正义”。
这个意料之外的发现顿时让自己心情放松了不少,至少不至于在一个人生活或者坐火车的时候被种族歧视者攻击,本来还担心挖到黄金后守不住怎么办,现在已经不用怕有人来抢劫我了。
我得尽快攒出一张火车票的钱去芝加哥,于是我很快给自己做了一个计划。
这个时期美国普通人日薪大概只能赚一美元,打字员是比较高薪的职业,每月能赚五十块,但只有白人女孩可以得到这种体面的工作。就算我在现代念过大学,他们也不可能给我一份办公室的工作,我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去餐馆刷盘子。
不过好在只要赚到十块钱就行了。
只是十块钱也不好赚,因为每日除了存下钱之外还有食宿费的开支,我是绝对不能不洗澡睡大街的,当然也有来钱比较快的方法,就是利用替身去偷别人的钱……但感觉自己还没到那种需要放弃尊严的地步,因此我决定先老老实实打工,大概只要干个十天左右,就能存出回芝加哥的路费了,运气好遇到大方的客人的话还可以得到小费,总的来说还算不错。
就算有了超能力也得保持守序,不能随意滥用防止被卷进危险的事件中。
我现在正在华盛顿中心,普通人工作其实需要介绍信,要付钱才能在职业介绍中心取得,很多人会被安排到不适合自己的工作,然后干了半天就被解雇,形成恶性循环,所以街上的流浪汉越来越多,当然华盛顿因为是首都,流浪汉基本都被赶走了。不过因为我的英语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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