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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15

沈琼的手很瘦。

细瘦的指骨,青白色的甲面,总也咬不净的倒刺,以及在薄薄皮肉之下弯曲凸起的血管。

以前的沈琼不是这样的。

他会做指甲的保养,会涂保湿的手霜,会戴亮晶晶的戒指,江牧之总嫌他两只手十根手指头太少,恨不得让他把十根脚趾头也戴满。

江驰骨子里很节俭,但这不影响他跟父亲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一致。

江牧之是对的,沈琼值得世界上一切美好的东西。

沈琼的手就该是做着最好的养护,涂着最贵的手霜,戴着最稀有的宝石,他生来就是枝头凤,没理由变成灰头土脸的小山雀。

“不听。”

江驰比自己想象的平静,事情的发展不在他的预期之内,他没想用这种兵荒马乱的方式跟沈琼推心置腹,在他的设想里,他应该在功成名就的那一天,拿着金灿灿的冠军戒指跟沈琼摊牌,因为只有这样,他才有站在沈琼身边的资格。

“我不觉得难。”

他牵过沈琼的手腕,衔住冰冰凉凉的无名指,这里早晚会戴上一枚由他挑选的戒指,而此时此刻,他要事先预留一个记号。

牙齿咬合,贴着手指根部留下一圈红印,再十指交错,将沈琼的手腕压过头顶。

江驰单膝卡在沈琼腿根,俯身与他额头相抵,极近的距离里,黑暗不再是遮挡,他能看清沈琼的眼睛,沈琼也能看清他的眼睛。

“江——”

“我一定要到你身边。”

手掌重新切入正题,将不堪撩拨的欲望推到走投无路的悬崖边上,江驰自打开窍后就是靠着手活过日子,虽然折腾得次数不多,奈何天赋异禀,手长灵活,打游戏甩狙甩得有多顺畅,干这事就有多灵巧。

他碾住沈琼凄惨吐水的铃口,顺着秀气翘挺的柱身向下,将两颗软乎乎的精囊也拢入掌中,过分平坦的小腹呈现出清瘦所致的凹陷,沈琼蹬着双腿抬高了腰背,整个人弓成一个漂亮的弧线,只剩脑袋还死死撑在床上。

“——江驰!!”

即便如此,也只是一声被气息顶哑的泣鸣,是带着抗拒反感的怒气,不过这股怒气太小了,只能支撑住第一个脱口而出的字眼,余下的则尽是沙哑艳情的尾音。

“路我来走,你给我个机会就好。”

江驰十七岁那年跟同学打了一架。

他读得国际高中,一年近十万的学费花销,沈琼咬牙供他,甚至给他找了一对一的篮球教练,想让他靠体育特长上个好大学。

他是个很稳重的性子,学习刻苦,训练卖命,晚上加练到九十点钟,早上背着书包上早自习,一天不耽误。

都是非富即贵的出身,都是十七八岁的躁动年纪,学校是社会的缩影,江牧之的离世不止对沈琼造成了影响,江驰也没逃过去。

没了父亲做靠山,又整日做出一副积极努力的模样,旁人眼中的江驰孤僻冷淡,装腔作势,从不会参与小团体之间以逃课泡吧为主的社交,且总做出一副遗世独立的清高模样。

于是,他很容易成为众矢之的。

为了让沈琼省心,江驰始终闭口不提,他不在乎同学的戏弄和欺凌,不在乎洒在书本上的水杯,不在乎倒进储物箱的垃圾和纸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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