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跟江牧之只有酒宴上那一个照面。
面对段霄的贵客,他当然诚心诚意的拿起分酒器拎壶冲,结果江牧之这个比他高出一头的北方汉子居然只拿起酒杯陪了一口,立马脸不红心不跳的往桌上一趴,摆出了不省人事的烂醉德行。
——好好一个大男人,偏要狗里狗气的。
这是沈拓对江牧之的第一印象,再之后的几年,段家经历的风风雨雨不比失去江牧之的沈琼少到哪去,他因而遗忘了这些无关痛痒的细节,直到最近赋闲退休颐养壮年,他才有了家长里短的闲心。
“段以疆上班去了,我叫他现在从公司往回走,最多半小时。”
德国进口的金边骨瓷茶杯,泡着清热去火菊花茶,港城三面临海,夏季潮热闷沉,沈拓打开桌边的玻璃罐,夹出两颗冰糖丢进沈琼面前的杯子里,脸上写满了真诚好客。
“……”
没有云层遮挡的时刻,港城的阳光是独一份的,它明亮得耀眼,又温暖得令人筋骨酥软。
繁茂生长的枝枝蔓蔓缠绕在院中的凉棚上,封闭顶层的钢化玻璃结结实实的撑起一片阴凉,削减势头的阳光从缝隙中洒下,变成了斑驳活泼的光点。
就长相而言,沈琼这辈子还没服过谁,精雕玉琢的钟云亭在他眼里根本不够看的,斯文优雅的廖森雨也仅仅是能入眼而已。
唯独此时此刻,在被第六感催促着心生警觉之前,他短暂的沉浸在牢惊愕与惊艳交错的呆滞里,直到沈拓伸出右手在他眼前晃了又晃,喊他回神。
“别紧张,喝杯水,有什么事先跟我慢慢讲,不着急。”
这是极其危险,又极其漂亮的男人。
——慵懒似豹,艳丽如刀。
急促的警示铃响彻脑海,沈琼挺直脊背,抓紧了茶杯的手柄,冰凉的瓷质安抚了他沁出汗水的手心。
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左右是来解决问题的,躲不过去,怕也没用。
沈琼心下一横,端起杯子喝了一口,甘爽清甜的茶水穿肠入腹,算是他这两天喝下肚的唯一健康饮品。
“大概七八年前,有人来港城拜访段先生的父亲,想从老爷子手里租一块地。事情谈成之后,也就是差不多六年前,他们一次性签了三十年的合同,第一笔付了五年的租金,截止到今年年底,应该再交第二笔。但是现在工厂经营遇到一些……”
“——租地啊……等会,我想起来了。”
摇椅吱呀一声,忽然停住,沈拓屈起右手食指敲了敲扶手,淡化的枪茧肉眼难见,他现在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金丝雀,指甲盖上还涂了一层精致莹润的养护油。
去年诸事落定,段以疆终于和过世的父亲达成了和解,老爷子留下了不少鸡零狗碎的东西,其中就有一个和江牧之有关的档案袋。
“地可不是你租的,姓江的是你什么人?”
港城的三月春风,有半数藏在沈琼的桃花眼里,与江牧之有过一面之缘的前任黑道龙头扛把子双眸眯起,像极了某种正在端详猎物的大型猫科动物。
被人细细打量是一件非常冒犯的事情,沈琼发誓他在沈拓眼中看到了噼里啪啦的小火苗,但出于某种莫名的原因,他没有为此生出反感。
——他并不是对方的猎物,又或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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