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绿洲附和道:“那我做你嫂子好不好?”
千秋愣了几秒,思考着这种可能性,几秒后他反对道:“不行!清晨肯定会带我哥走,要是到时候我成了多余的那个怎么办!”
贸绿洲忽然笑了起来,他说:“你看你根本就不在乎清晨,我只是开个玩笑,你没有想他愿不愿意,而是满脑子都在想你自己的事情。你应该也算不上讨厌清晨,只是不在乎?”
千秋意识到自己被耍了,语气也变得不耐烦:“我跟他没什么共同话题,他太正经了一点也不好玩,不过————毕竟他是哥哥,成熟一点也好,只有他能在办公室里坐下来,我什么都不想听,我只想出去玩。”
贸绿洲听完后,说道:“看来你哥的压力比你大很多啊,既要在外人面前保持一副道貌盎然的样子,回来了又不能对小陈做太过分的事情。我猜清晨刚才是想踩在小陈身上吧,他看见脆弱的东西就很容易冲动呢。”
千秋惊讶道:“你怎么知道的?他刚才也没说啊,也不像是要这么做的样子,他还把哥哥抱去洗澡呢。”
贸绿洲捋了一把自己的头发,说:“是人都会这么想的吧,看见可爱的小猫小狗,就会想踩死它们,好像是叫‘可爱侵略性’。我猜清晨可能不知道痛苦是什么感觉,你们的生活还是太顺风顺水了,没有受过什么挫折,所以对别人的痛苦非常迟钝,但小陈又对痛苦很敏感,你看他的应激反应有多严重就知道了。其实你们对小陈的‘爱’是基于强烈的‘好奇心’的,如果他没什么反应,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你们也不会觉得他很好玩吧。”
不可否认的是,贸绿洲的分析很准确,千秋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承认还是该维持面子反驳。
贸绿洲一脸笑意地看着千秋,又重复问了一句:“你觉得清晨是什么样的人?”
这次千秋慎重地想了一番,但思来想去他贫瘠的脑袋里也找不出合适的形容词,最后只能说:“他是一个……会把受伤的兔子包扎好,但第二天又会把兔子杀了的人。”
这比喻听起来很奇怪,但又是真的。小时候千秋养了三只兔子,灰的白的黑的,有一天他放了一个苹果给兔子们吃,只有黑色的兔子不喜欢吃苹果,千秋没有多想就用剪灌木丛的大剪刀把兔子的耳朵剪了下来,那只兔子的血喷了出来,眼睛被血糊住了就在阳台乱蹿,弄得满地都是血,千秋后知后觉意识到这样是不对的,慌忙之中他去找清晨求救,清晨在保姆阿姨来之前把受伤的黑兔抓进笼子里,又接水管把阳台的血冲洗干净。晚上他们悄悄把兔子带回了房间,正思考怎么处理时,清晨说趁明天阿姨和司机去买菜的时候,把兔子杀死放血,然后把尸体放进垃圾袋,丢到外面的垃圾桶里。
兔子就这么被悄无声息地解决掉了,千秋借口说黑兔子送同学了,阿姨也没有再生疑问,另外两只兔子侥幸存活了几年,最后的死因也记不清了。
贸绿洲听了却陷入沉思,他没把这奇怪的回答当做一个单纯的比喻,他说:“兔子……我之前送你们的兔子还好好活着呢,你们就没想把它们杀了吃掉吗?”
千秋说:“好像哥哥想养,还买了一大堆养兔子的东西,既然他想养,就没必要吃掉了吧。”
贸绿洲说:“那种肉兔不是用来养的,长得丑,基因也不好,除了肉好吃一点就没别的优点了,用来做兔肉汤还不错,营养价值也很高。”
千秋听着就馋了,刚好快到晚饭时间了,他说:“可我不会做兔肉汤啊,哥哥还说过我没有生活常识,其实我有在慢慢学做饭,只是都做不好。”
贸绿洲摇摇头说:“你没有生活常识不还活得好好的,小陈要是不会做饭就活不下去了,说到底还是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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