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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维没有顺从清晨的意思陪他睡觉,快速地离开了他的床榻。

天完全黑下来的时候,贸绿洲就来了,他在千秋面前装得很正常,好像今天早上把陈维操到直不起腰的人不是他一样。

这是贸绿洲做的最后一顿饭,现在距离陈维被绑进束缚衣里玩到脱水昏迷的那天,已经过了整整一周,陈维没有忘记那潮湿闷热的感觉,每天晚上都会被折磨好久,把窗户和床头灯都打开才能勉强入睡。

今晚的饭菜还是一如既往的好吃,菜式多,口味也恰到好处。

千秋问清晨呢,陈维说他累了在睡觉,不会出来吃饭了。千秋没有感觉到奇怪,他不仅信了,还很高兴能把清晨的那一份也吃了。

反倒是贸绿洲敏锐地察觉到了异样,他问:“清晨回来了?我可以去看一下他吗?”

陈维不耐烦地说:“他睡着了,你去了也只会吵醒他。”

贸绿洲面无表情地看了陈维一会儿后作罢,他把饭菜拌进碗里,然后离开了陈维家。

等贸绿洲走后,千秋迫不及待地问陈维:“哥,你是不是很讨厌贸绿洲?我也觉得他好烦啊。”

陈维压下表情,不想表现得这么直白,他敷衍道:“吃饭吧,不要说他了。”

陈维并不希望清晨没事,清晨不在的这六天,陈维享受到难得的自由,即使局限,也是完全的身体和心灵都属于他自己的自由。

本以为清晨回来后,又会回到以前平静又煎熬的日子,没想到第二天就发生了意外。

陈维昨晚睡在自己的房间里,熬到了很晚才有困意,他在手臂上割了很多道伤口,伤口结痂了就刮掉,又等伤口结痂,如此反复消磨时间。清晨加入宴会的事给他太大打击,他躲进被窝里流了很久眼泪才睡着。

所以第二天起床的时候,他不知道清晨早就已经醒了,陈维洗漱完去阳台喂兔子的时候,就看见身上和手上都沾满血的清晨。

清晨衣服上的血液是呈喷射状的,从下摆喷溅到衣领,清晨的右手紧紧握着一把水果刀,银色的刀面上覆着薄薄的血,左手的指甲里还夹着粉红色的毛,清晨看见他出来,也没什么要解释的,清晨看向洗手台,陈维也看向洗水台,墨绿色的瓷面蓄了一池血,中间躺着一团看不出原貌的毛绒物体,鲜红和深红交错在毛发里,这是一只被杀死的白兔子,陈维的兔子。

陈维感觉头脑发昏,晕血反应使他的呼吸和心跳都慢了下来,他后退了几步,快要晕过去了,清晨把他的兔子杀了,无缘无故地,又极其残忍,遗骸上斑驳交错的深红色刀痕显示,兔子至少中了五六刀,刀子刺中动脉,血液才会喷射出来,墙上,地板上,身上。

变缓的心跳对冲了他的惊讶,他瘫坐在地上,看着眼前的惨样,脑袋一片空白。

清晨收回了视线,他把遗骸拎起来,一抓,血液就像海绵里的水一样从裂口里哗啦啦流出来,清晨把被毛堵住的排水口清理干净,血水混着自来水在脏水管道里流淌,陈维都不知道一只兔子原来有这么多血。清晨把刀子放下了,手上和脸上的血也洗掉了,他面无表情地对陈维说:“对不起,我控制不了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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