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简仍呆在门口,有那么几个瞬间他是惶恐的,手在身上搓来搓去,又往门框上摸,我从人缝间盯着他看,他根本接不住,目光虚浮地与我错开。
“金总。”裘路衫说话时热乎乎的气濡在我脸上。“你是铁打的,身体素质真好。”
我湿着脸冲他笑笑。
他脸缓缓地凑下来。“你想说什么?”
我嘴唇动了动,没发出声。
他把耳朵贴到我嘴唇上。“嗯?”
我一口咬住了他的耳朵。
这一动把在场的都吓了一跳。困兽疯起来连命都可以不要。
他手下人七手八脚来拉我,我胳膊死死缠住裘路衫,上面更是往死里下口,就是不放。随后程简也加入进来,剥扯不掉我,他们索性真动了手揍我。我眼珠瞪起,龇出十颗牙,犟得就像过年杀的鳖,除非把我头剁了,不然别想让我松口。
我把裘路衫半个耳朵都咬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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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路衫取名确实有点安禄山的意思。可惜碰上个则天(……)
攻早就出完了,所以这家伙和程家两兄弟都没有攻籍。
第1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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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路衫那半边耳朵被缝了回去,我腿里的子弹也被取出,两人都勉强拼了个完整。
不过裘路衫对我怀恨在心,麻药打得很马虎,疼得我狗哭狼嚎。
我和程策因地制宜被软禁在这栋房子里,饮食起居保持着在程家的水准。灵堂上遗像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迟迟没撤,每回下楼——我是由佣人用轮椅推着通过楼里的电梯下楼,总能看见那张偌大的黑白微笑的面孔,导致日子过得像在守陵。
那个操蛋的夜晚过后,裘路衫头一面来见我,我正坐在床上吃大鱼大肉。
这是我劫后重生的第一顿饭,小桌板一架好,饭菜端上来,我第一反应是这里面不会下毒吧?
但是这顿不吃,难道下顿他们就不下毒了?所以还不如就从这顿吃起。我于是大吃大喝起来。
裘路衫半张脸肿着,被我撕咬过的那只耳朵针脚交错,狼狈无比。我没好哪里去,满头乌青,左半边脸比较肿,就用右腮帮子咀嚼食物。
他皮笑肉不笑,评价了句:“胃口还是你好。”
我算计着两边的损失,他耳朵物归原主,我呢浑身是伤,腿还不能动,我亏大发了,那可不得多解解气。我把嘴里的一块鸡骨头噗在了他脸上。
发射精准,正中面门,裘千尺见了都要收我为徒。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方手帕,从容不迫地试脸,边叫道:“小冠!”
冠文泰拖了把椅子过来,放在床头边,他将手帕丢到我的小桌板上,含笑坐下。
“好了,你先出去吧,门关上。”他笑眯眯地支开冠文泰。
他今天全然换了张面孔,和颜悦色,想是有事和我商量,有求于我。
我想吊他一吊。
我瞟了眼桌上的手帕,“有你在,这姓冠的倒挺乖,听说他挨了你不少打?”
张霁鸿说过,越是倔的人越不能来硬的,冠文泰一看就是个硬骨头,怎么可能打服。
“传是这么传的,可你看他是能打听话的吗?”他呵呵了两声,“我手上有他的小辫子,他当然听话。”
“哦?”
他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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