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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时候就预感到了今日。

我也不知道这狗屁玩意儿合不合理、是否有可供参考的先例、又是怎么拍脑袋通过的,总之它通过了。

我可以选择拒绝,假若我还处于无拘无束的状态,现在天地拧翻了向,我要是不当这个顾问,那我能提供的价值就只有给他们练枪法。

我二话不说在裘路衫提供给我的纸上签了字,下笔跟签卖身契一样悲壮。

程简自小受尽冷落,本来程奔正常的寿终正寝,他只有听天由命,好歹程奔将他抚养成人,即使送出国外,不叫他进入中心,总能管他一口温饱。老爹猝然这一走,他连个饭碗都还没捞着,唯恐竹篮打水一场空。

而裘路衫一路平步青云,靠的是他对程奔的绝对忠诚。程奔对这条舔狗则十分缺德,什么脏活累活都丢给他干,裘路衫因此把人得罪了个遍。有程奔这座靠山在,他尽可以拳打脚踢横着走,靠山一倒,自然一堆人摩拳擦掌等着清算他。

这两人一拍即合。

困境如是,他们必须找寻支持。

程简并不需要我,他有他弟弟就够了。程策对这个哥哥感情深厚,傍牢弟弟,他应有尽有。

裘路衫更需要一个中间调停人。程策看他不爽,当面撂过好几次脸,兄弟联手不是他所乐见的。

仅管各有算计,程简无权无兵,只能放下身段配合裘路衫的安排。

“所以你是在逼我站队?”我气死了。

裘路衫讨好的笑容又端了出来:“我是在请您好好考虑考虑。喝茶?”他倒了杯茶叶茶,吹了吹,双手捧着端给我。

这两人的合作不会长久,他们之间,我和程策总要选一个站。

我首先排除了程简。

他名义上毕竟是程奔的孩子,身份更具有合法性,也更容易获得内部的支持。这本身是最好的局面。程策当不了家,他这个做兄长的能者多劳,既能实现抱负,又能照拂到家人。可那晚我见识到了,这孩子年纪轻轻心肠就有这么狠,他对程奔、对程策是有幽怨的,他上了位,程策难有安生日子过。

裘路衫不一样,他孤立无援。而程奔作为最大股东,他的股份按惯例迟早要过给儿子,裘路衫失势不过是时间问题,爬上去还能薅下来。

我当场给裘路衫出谋划策:“让程简滚回国外不就行了。”

程策那里的说辞我也想好了,就说裘路衫倚老欺幼,动不动舞枪弄棒,程简呆在这不安全,不如继续出国深造。

目前的状况,绝对不能和裘路衫硬碰硬,我决定延续程奔对裘路衫捧杀的做法。真乱了总有人出头,我和程策就当木得感情签字人。

……差点忘了,我们只有6个月任期。看来躺平等他人雪中送炭还不行,那就只能在6个月内干掉裘路衫。

我又行了!

我多吃了一个鸡腿。

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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