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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野回到休息室,他换洗的那套工作服拿回家晾着了,只能和同事借一下。

他是今天最后一班,休息室里只剩下陆哲恩在卸妆。

看他回来,偏头瞥了一眼,继续在脸上涂抹那些瓶瓶罐罐。

“野哥怎么回来了?”

“衣服湿了,你另外那套在不在柜子里?借我穿穿。”

陆哲恩转过身,趴在椅背上,“在呢,但是我的衣服比你的小一码。”

“没事儿,能穿。”

崇野也不避讳,直接脱了衣服,陆哲恩瞪着眼睛盯着他光着的身子看。

陆哲恩一直觉得,在所有同事里,崇野的身材是最好的,对于他这种男通讯录来说就是天菜,不过崇野没钱,比他还穷,穷得叮当响。

“你怎么还不走?”

“等赵总来接。”

“那我先出去了。”

崇野没心思问又是哪个赵总,他今天耽误太多上班时间,被陈姐发现估计要训他,不能和陆哲恩多说。

陆哲恩突然想起来什么,叫住他,“野哥,我的丝巾是红的。”

崇野瞥了一眼,他的丝巾是湿的,还一股酒味儿,换过来要把陆哲恩的弄脏,“就这样吧。”

结果一出门,就看见正要推门而入的陈伶。

崇野以为他是过来兴师问罪的,后退一步连忙道歉,“对不起陈姐,我……”

话说一半,陈伶把他拉出来,关上门,“对不起什么对不起,贵宾厅三个八的酒你去送。”

“陈姐我的丝巾……”

“快去。”

陈伶火急火燎的,不让他说完话,崇野只好硬着头皮去了。

他们酒吧有规矩,蓝丝巾是普通员工,只送酒陪酒,不陪睡,红丝巾就不同了,红丝巾可以陪睡,散了场叫一声就要跟着走的。

陆哲恩是他们“浊夜”的头牌,基本上每天晚上都有各种有钱人点名。

他现在戴着红丝巾,卡台里上上酒还好,动作快点看不清,包间可就不同了。

灯比外面的亮,能看得一清二楚。

万一不幸被点到,他都不知道怎么推脱。

崇野接过两瓶最好的红酒,一边走一边想,他都二十六了,比不上那些二十出头的“红丝巾”,不会讨巧,也不会说软话,性子太硬,以往被留下陪酒也只知道干巴巴地喝,总之应该不会有人看得上他。

但是他不知道的是,十分钟前,陈伶找到他,就是因为知道这三个八今天来的是大客户中的大客户,整个常平市,二分之一有头有脸的二代都来了,所以陈伶才着急忙慌想找好看的过去。

而崇野长得帅是员工里公认的,除了他自己对自己的脸毫无认知。

去陪酒怎么也得长得对得起顾客不是?

崇野跟着其他“蓝丝巾”一同进了三个八的门。

弯腰把红酒放在桌子上。

几个“红丝巾”从身后绕过来,各自挑着人陪。

这群富二代荤素不忌,来者不拒,看见美人就往怀里搂。

只有角落里坐着的那人摆了摆手,拒绝了凑过来的“红丝巾”,视线直直盯着弯腰的崇野。

那小孩儿在他这碰了壁,脸上有些挂不住,旁边人把他拉过来安慰,“陆总不好美色,别放心上宝贝儿。”

崇野等其他人放好酒,站直身子准备离开,生怕再晚一秒就要被人发现丝巾颜色,但是就当他一回头,与一道灼热的目光猝不及防相撞。

这张八年未见的脸熟悉又陌生,五官仍然和当年一样好看,线条却更加硬朗。

那一瞬间,心脏要从胸口泵出,耳边一阵轰鸣,刺耳到引起剧烈的头痛。

崇野闭了下眼,下一秒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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