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哈格。”
“末将在!”
耶律哈格年轻时是北境高山上有名的猛将,在老狼王为北境众族开疆拓土、将他们狭小的栖息地扩大了整整十倍的日子里,身边有两位得力将军,其中一位便是耶律哈格。
三十年过去,耶律哈格老了,脸上褶皱遍布,脊背也不如从前那么挺拔,喜欢在闲来没事的时候喝喝花酒逗逗小辈,成了众人口中的活神仙老爷子,但他的骨子里,绝对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北境战士。
北境战士,无论身在何处,年龄多少,凡召比出!
“师父,你带四成的人。”元彻侧脸俊朗又锋利,他轻轻地笑了笑,但不细看根本发现不了,“朕将京城的百姓交给你,无论是普通人,还是毒人,只要他们还活着,就不能丢下他们,国库粮仓随意调动,不必吝啬,更不必请旨,朕只有一个要求,绝不再出现任何的暴\\乱。”
齐王不费一兵一卒便害了京城四成的百姓,这是他棋高一着吗?不,是他本质上就是个地痞流氓,好比强盗登门入室抢劫,定然没有主人家那么多忌惮,他不会担心放在案几上的花瓶会不会打碎,不会担心动静太大吵醒熟睡的孩子,他只想偷盗,这是用再多的借口和华丽的外壳,都掩盖不了的事实。
这片土地上,元彻正在做主人家该做的事。
“末将定不辱命!”
元彻环视一眼,锁定在一个角落:“于渺。”
于渺一惊,万万没想到陛下还会喊自己的名字,她站在鬼戎众军的最末端,个子要比前面那位矮上整整一个头,完完全全地被淹没在了人海里,直到见大家全部回头望向自己,才确认真的是在叫她,急急忙忙地出列,单膝跪地……然后哑巴了。
是不是该学着他们自称属下?可她现在还没有正式入军……草民?臣女?
好像也不对。
元彻懒得管她这么多:“上来。”
于渺刚走上殿,一个东西就横在了她眼前。
那是一把短匕\\首,没什么特点,甚至有些旧,刀柄处因为长期的执握变得无比光滑,她甚至怀疑这东西没法利索地捅进敌人的身体,
于渺双手伸出举过头顶,接下匕\\首。
“这是朕三岁时第一次捕杀猎物用的刀。”元彻看出她的疑惑。
“三,三岁?”于渺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
“刀剑在北境的地位及高,这一把,作用和你们中原的玉玺差不多。”元彻道,“拿好,如果出现什么情况,务必亲手送到丞相大人手中。”
于渺瞪大眼睛,忽感这破破烂烂的匕\\首有千斤重,还没来得及回话,一阵风迎面而来,她下意识地侧身护着匕\\首。
再睁眼时,陛下已经翻身骑在了狼背上,高举手中的七尺重刀:“所有人”
豆大的雨不仅没能浇灭陛下的意志,反而像是落入滚油的水,轰然炸开。
下一刻,浩浩荡荡的右手抵胸声响起,那是北境的信仰愿为自己承认的首领贡献出一切,厮杀至最后一刻。
“随朕抓捕齐王!夺得解药!”
在雨中疾驰的鬼戎军被分成了三波,带着各自的使命,分布在京城的各个角落。
大街小巷里,屋门被挨家挨户地敲墙,打开一看,是两位鬼戎兵立在门外。
鬼戎兵高大、魁梧,让人望而生畏,却用最温柔的语气道:“请诸位随我等一起……”
话音没落,一位妇人扑了出来,“扑通”一声在鬼戎兵面前,语无伦次道:“军爷!求求军爷带我见见我的儿子,我不怕死的,他染上了那病,他才八岁!他一个人在那地方会害怕的啊!”
“夫人快请起……”
“求军爷带我见见儿子,见一眼也好,老身来生愿意为陛下当牛做马,万死不辞!”
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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