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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两人并排坐着,各吃各的。

“你现在还在晚上跑步吗?”于戡记得谭幼瑾跟他说过,她喜欢夜跑。确切地说,他搬来这个小区之后,一次在晚上都没遇见过谭幼瑾跑步。他前些天从外地回来,也没看见过一次。

“没有。”跑步是一个人的运动,谭幼瑾喜欢在跑步时消化那些白天不能消化的情绪。她更愿意把有限的锻炼时间用在夜跑而非健身房上。每天看不同的星空比看一样的屋顶有意思得多。只不过去年附近有一女性独自夜跑时出了事故,她才放弃了,去了附近的一家健身房。

“哪家健身房?”

“现在已经跑路了。”健身房跑路了,她卡里剩下的钱一分都没退给她。这段时间谭幼瑾把所有可以用来锻炼的时间都用在了维权上,她这样一个不擅长社交的人,竟然联系其他受害者拉了一个群,收集证据,请律师,最终法院判决对方退钱给她。

她有朋友知道她卡里面只剩三位数,说她有这维权的功夫,多录个付费音频,几倍的钱都挣回来了,何必浪费这个时间。但对于谭幼瑾来说,赚新钱带来的快乐,远不如追回被骗的钱的快乐。

她小时候经常被人骗。天桥上的“乞丐”花了她不少零花钱,直到她母亲发现。她的轻信成为她是个小笨蛋的证据。她越来越难信任人,而各种破事儿破人还要削减她信任人的能力。

她太想毫无顾忌地相信一个人,信任到把自己的软肋全都暴露给他。然而她的理智告诉她,过于轻信,只不过增加给人向她捅刀的机会,显得她智商不高。

她把卡里剩的金额告诉于戡:“你是不是觉得我有点儿小题大做?”

“我理解。”

谭幼瑾没接着问于戡理解什么,低头吃她的家庭装冰淇淋。

谭幼瑾瞥到他的侧脸,想到往事。

有一次她因为好奇去参加了一个聚会,她看见一个左脸七分像于戡的男孩子,因为像,多看了几眼,那男孩子马上注意到了,走过来和她说话。她才明白那像有一半是由于灯光的作用,正脸更不怎么像,他嘴唇的弧度有点儿钝,显得没于戡聪明。聊天的时候,那男孩子故意用左脸对着她。勉强自己迎合别人的审美,很具有利他精神。她想起于戡,于戡很明显并不具有这种可贵精神。但谭幼瑾并不感动,她更愿意男孩儿用右脸对着她,或者去和别人说话。

她暗示聊天结束的时候,男孩子问谭幼瑾明天要不要再见一次,一起吃饭,在一个挺贵的地方。谭幼瑾拒绝了,她很知道这种太明白自己哪个角度好看并想换点什么的男孩子,会默认她请客。她不想为这家餐厅买单。为了让男孩子不必遗憾,她特意告诉他她搭地铁回家,并不属于有钱人。

她讨厌别人骗她的钱,可于戡还她钱的时候,她一点儿没感到高兴。她那时欣赏他,投资他本身就让她快乐,并不需要其他回报。

于戡把他自己的勺子伸到谭幼瑾的冰淇淋杯里,盛了一勺,送到自己嘴里。他把谭幼瑾杯里的冰淇淋吃完了,指着自己杯里的大半份,问谭幼瑾要不要再来点儿。

“你还记得吗?我带你去过一家奶茶店,那家店每杯奶茶都配两个吸管口,端上来一杯就插着两个吸管,这样两个人能够分享。其实我是故意带你去的,我好奇你会有什么反应。我怎么也想不到,你直接把你杯里的另一根吸管扔进了垃圾桶。”

于戡开玩笑地提起了这件事,那时候谭幼瑾真是不给任何一个引他遐想的机会。后来他们的关系被传成那样,他比谁都觉得她冤。可是他并没有为她澄清,即使他们现实里没在一起,在传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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