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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齿,很温柔地吻她。

这种温柔并非出于一种包装,而是他觉得他该这么做。此刻,于戡觉得他有让谭幼瑾幸福的义务,他应该温柔地对待她,如她所希望的。在此之前,他从来不认为他对谁有这种义务。他的父母从小就以他们各自的快乐为先,这倒给了他自由。

这种义务要求他必须克制,嫉妒时不时从他心里冒出来,渴望想要她回报给他同等的爱,眼里只看得到他。

他现在知道,他以前的失败就是没学会等。虽然他也曾假设,如果他不撒那个愚蠢的谎,两个人会不会是另一个局面。事实是,他抛出那个谎言之前,他已经无法忍受和谭幼瑾维持当时的关系了。

无论是谭幼瑾知道他爱她、假装看不见,还是根本不知道,他都不能忍受。

他那时还不到二十岁,自我膨胀得无限大,生平第一次真正爱上一个人。不是觉得应该谈个恋爱就找个人爱了的那种爱,他爱她,恰恰是克服了许多不应该。有他老子那些经历在,他本能排斥和比他大的女人有任何情感关系,这会使外人本能地认为他在子承父业。但他还是爱上了她。

他觉得作为对他爱的奖赏,谭幼瑾也必须爱他,回报给他同等的爱。占有欲和爱一起蓬□□来,他在心里理直气壮地要求她的偏爱,就算不能和他一样,在人群中只看得到他,但要时刻显出他和别人的分别。尽管她对他其实是不一样的,但这种不一样根本不能满足他的要求。她将她的目光平等地分给每一个人,连多看他几眼都显得奢侈,他渴望的是之前在地铁里,那么多人,她眼里只看得到他,那次她坐过了站,为了多待一会儿,他也没提醒她。

这个人对他的爱熟视无睹,他第一反应不是伤心失望,而是愤怒。他主动把裁判他的权利交给她,但她不爱他,他觉得自己被否定了。但又觉得自己完全不该被否定,她应该爱他。这愤怒没有名目,他只能掩饰着这愤怒向她要求一点点额外的权利。他天生缺乏暗恋人的本能,不可能仅仅因为和她接触就感到满足,他越来越不满。

在谭幼瑾无知无觉的情况下,他已经在他的心里排演完了一场大戏。他总是渴望见到她,但每次见面都会失望,他投注出去的目光,总是得不到回望。他的本能里唯独没有麻木,一切感官都很发达,那时尤其发达,痛也比一般人更痛。还钱之后,他觉得要么跟谭幼瑾开始一场新的关系,要么干脆就别再有什么关系。

于是很长时间真的就没关系。

这种没关系,让他知道,谭幼瑾真当他不存在是什么感觉,她以前还是很把他当回事儿的。她远比他要狠,当她决定把他从她的生活里驱逐出去,她真的可以完全不看他一眼。他必须赖皮地往她跟前凑,才能勉强地看她脸上挤出一个笑。

当于戡把他的一部分楔进谭幼瑾身体里的时候,那种快感并不单纯是身体上的。他知道,这时候她无法将他从她的身体里驱逐出去。

【?作者有话说】

第42章 第 42 章

◎狼和狗◎

在某个时刻, 谭幼瑾无法控制自己的表情,她伸出手捂住于戡的眼睛,不让他看。

他对她说:“我喜欢你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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