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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平时都吃这么好吗?”云阳郡守城将士不可置信地看着前方大口吃肉的人。
不是他没见识,看着那一盆盆色泽澄亮的鸡肉、金黄油光的肉丸子……实在是太震惊了。
荆楚已是繁华富裕之地,他们跟着汉阳王,平日吃得也不算差。然而今天见识了燕昭军中这些人吃的饭菜,让他们顿时觉得之前自己吃的简直是猪食。
费允手下的一个骑兵摸着鼻子笑了笑:“不是顿顿如此,平日里我们吃得也很素,不过每拿下一座城,我们就能像这样吃一次好的。”
另一个步兵营的将士笑着道:“即便是吃素,有我们夫人在,哪怕是野菜粥呢,做出来的也都很好吃。”
先开口的那名骑兵笑着接话:“是,我到现在都还记得夫人做的水芹木耳烧腐竹。”说着,他舔了下嘴,“那腐竹烧的和肉差不多,吃着很是下饭,就着腐竹木耳,我能吃下三大张粗面饼子。”
另一个骑兵继续跟道:“夫人哪怕熬一锅粟米粥,也比旁人煮得好吃,她煮的粟米粥,清香软糯,吃着都没那么糙,我能连喝五大碗!最后把碗底子都舔干净。”
那位问话的云阳郡将士听得一脸羡慕,不由自主地舔了舔唇,他又转脸看向前方埋头狂吃的人,越看越羡慕。
于是他跟身旁的骑兵聊了起来,得知军中平日里的比试规矩后,他握紧拳头,满眼兴奋。
“好期待啊,不知下次比试是什么时候,我也好想参与,也想去挑战一位百夫长。”
骑兵拍着他的肩膀和气地笑了声:“嘿嘿,很快就有机会的。待拿下郢都,说不定还能吃到更多更美味的饭食。”
云阳郡将士一脸斗志,重重地点头道:“下次大军出征,我也要打前锋!”
因为他也想融入到燕昭的军中,想在这里站稳脚,想吃到好吃的饭食。
……
到第二天下午,比试赢了的将士全都吃完后,苗兰见还剩下不少食材,于是她将那些剩余的锅烧肉和羊肉、切成丁的四喜丸子、鸡骨架,剔除刺后的鱼肉,木耳、腐竹、野菌子,粉条,全都混在一起,煮成了大烩菜。
煮好后,她将这些肉菜分给那两千名暂时跑输了的将士们,一人一碗烩菜,配上三张糙面饼子。
骑兵营落后的五队,和步兵营落后的十五队,他们因为跑输了,本来是只能吃普通饭食的。
苗兰见他们态度很好,到了云阳没能吃上好吃的饭食,也没有任何怨言,反而更加勤奋地操练了起来。
她心中不忍,便将余下的食材做成烩菜,为他们简单做了一锅带荤腥的菜。
那两千人感动得热泪盈眶,一人端着一大碗烩菜,看着碗中漂浮的金黄小丸子和酥烂焦香的锅烧肉,一个个激动得喉间发堵,堂堂七尺男儿,端着饭碗差点哭出来。
燕昭走在军中扫视了一圈,见他们一个个端着碗不肯吃,还一副要哭的表情。
他眉眼压了压:“怎么着,吃不下去?既然吃不下,那就别吃了,继续去场中跑步。”
众将士们立马埋头开吃,一口糙面饼子,一口烩菜汤。
金黄鲜浓的汤汁,既有肉香味,又有菌子的鲜香味,多种菜融合后,激发出浓浓的香味,鲜美无比。
吃饱喝足后,众将士们比燕昭还着急,恨不得立马就去攻打郢都。
此时,三军将士个个都想快些拿下荆楚之地。
荆楚米粮丰富,拿下之后,他们就不愁吃的了。
有苗兰在,只要有粮食,无论是什么食材,都能做得很好吃。
在云阳歇息了两天,第三天的时候,大军开拔前去郢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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