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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被那几个人骗出酒店坐上车后,他很快就发现了不对劲,并且聪明地保持了理智,和敌人周旋,甚至找到机会成功逃脱了……

这样的兔子,不仅在侏儒界,就是在全兔子界都是相当聪明机智的!

不过算了,奕炀在哭,先让着他。

乐言说:“我真的太笨了,再也找不出第二只这么笨的。”兔子抱着他蹭,“你随便怎么抱我都行,我不疼。”

奕炀哪里会听他的,轻推开人,脱了外套穿在兔子身上,捏着连衣帽子的系带,松紧适中打了一个结。他弯腰捡起地上的手电筒,没多少电了,开到最大档光线也才刚刚好。

“别动,我看看。”奕炀低头,先从小兔子的手臂开始检查,血多是多,愣是一个伤口也找不到。

奕炀狐疑,看眼小兔子的脸,血迹斑斑一定划伤了。他抬指腹晕开那道血痕,竟然还是没有伤口。

他捏着手电,避开兔子的眼睛,仔细查看别的地方,腿上以及光着的两只脚,无一例外只有血没有伤口。

他忽然想起第一次在银戈山,乐言从山林里滚下来,那双沾满泥泞的脚明明流了血,却也一道伤口也没有,那些血液像是凭空出现,像是不属于小兔子。

“乐乐,你……”

乐言抬眸,“你们的伤口难道不是马上就愈合吗?”小兔子小心翼翼地展示自己身上的血迹,抬手搓了搓,用那无辜又委屈的声音说:“伤口自己长好了,但是疼痛的感觉还有一点点。”

“长好了?”奕炀惊讶,意思是确实受伤了,只是……长好了…

乐言嗯一声,“你为什么这一副表情?”他学奕炀意外和吃惊的模样给奕炀看,“这难道不对吗?人类的伤口也是会愈合的,这很正常。”

“对,是会愈合,但是……”奕炀呼出一口气,一把将这只小兔子裹进怀里,更加如释重负地边笑边解释,“普通人类的愈合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会痛,甚至来不及等愈合就失血过多而丧命。而且并不是所有的伤都能自主愈合,那是另一个更漫长的过程,即便愈合也会留下或大或小的疤痕。”

“我好像没有疤……”乐言慌张问:“我会不会很奇怪?”

“没有,一点也不奇怪,”奕炀说:“你是被天也偏爱眷顾的人,没有人会觉得奇怪。”

乐言垂下眼睛,长长的睫毛像扇子一样轻轻地扇,似乎害羞了。

“真的吗?”兔子说:“但好像,奕炀你也从来不觉得我奇怪,我有耳朵还长尾巴,你根本没遇到过第二个这样的人,但是你习以为常,你不介意我是侏儒兔,你还说我是被天也偏爱眷顾的人,你温柔的像沈老师的手,他偏爱我,你也是,偏爱我的应该不是天,是你们。”

“好,我背你,咱们回家。”奕炀的声音轻轻传入兔子耳中,带着一丝疼惜。

他欣然接受乐言对他的一切评价,也没有反驳的必要,兔子的感受往往最直观,爱憎分明。

乐言无论什么时候都保有一份天真无邪,即便才经历过生死攸关的逃亡,他还是能慢悠悠地安慰别人,心大,不记仇,这样的小兔子,怎么舍得让他受委屈。

奕炀蹲下来一点,等乐言自己爬到背上,他把手电筒交给乐言保管,“注意照脚下,一不留神我们两个都要摔跟头。”

“是!”乐言晃着腿答应,开开关关手电筒试亮度,另一只胳膊圈着奕炀的脖颈,他调完好好握着手电,身子趴下来枕着奕炀的肩。

兔子想和奕炀说话,于是问:“为什么你能这么精准地找到我?因为心灵感应吗?”乐言捂着心口,感受自己的心跳,“如果是的话,那太神奇了,我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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