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步步紧跟。
奕炀被他跟烦了,本想让他忙自己的去,忽而看到白微这张严肃脸,想起这人私下是个情场高手。
“问你个事儿?”奕炀把冒热气的水杯搁在桌上,“认真问。”
白微觉得他不怀好意,怕他害自己,头往后挪了几寸:“什么?”
奕炀扶着他的肩,把人拉过来垫着胳膊,小声问:“平时你怎么追人的?约会一般什么项目?有没有追到手的成功案例,说几个给我参考参考?”
“什么意思?什么叫做举几个,我一个苦情种,对感情专一得不行,能给你举一个就很了不起了,还举几个。”
奕炀:“好好好,举一个。”
“无非是绅士有风度,见面留好感。”白微为了稳住自己的专情形象,说得保守,拿初恋举例子,“最好谈个两三年,牵手就行,别的出格事儿别做,要谈婚论嫁了再考虑进一步。”
“真的?”奕炀蹙眉,“你说的这一任女朋友现在怎么样了?”
白微表情一变,假意掩面哭泣,一手抬着伸出两根手指,“两个孩子的母亲。”
“奕炀?”
乐言换好了奕炀给他的衣服,一身制服,这身衣服挂在架子上特别酷,可穿在兔子身上太太太大了。乐言这回不仅手露不出来,两只脚也失踪。裤腿走路会拖地,不用穿鞋,叠起的裤腿可以踩着地,脏不了脚……
“他……?”白微瞳孔再次地震,里边的人是乐言,奕炀要追乐言,奕炀喜欢男人!白微脱口而出:“他什么时候来的?”
奕炀随意糊弄:“就刚才,你没注意的时候。”本想解释,又怕他一不饶问,趁小兔子还没有走近,奕炀脸不红心不跳地扯谎:“乐乐在路上摔了一跤,衣服裤子脏了,刚才是在换,真不是你想的那样。”
“那个姿势……换衣服?”
奕炀:“别管,知道是在换衣服就行了。”
白微勉为其难点头,其实任何带颜色的话或者事,只要扯上乐言,他都觉得是放屁。乐言就是个全方位的乖宝宝,别地儿不敢说,就他们局里,人见人爱的地步。
乐言踉跄过来,一脸真诚先礼貌和白微打招呼,然后递手给奕炀帮忙掖袖子,掖完袖子奕警官自觉半蹲着帮他整理长出一截的裤腿。
瓷砖踩着很凉,在家里的话奕警官会直接捞着乐言回去找鞋穿,这里不行,这里得避嫌。
“床边有双米色棉拖鞋,你站着别动,我去给你拿。”
乐言点头目送奕炀过去。兔子害怕到单独和白微站在一起就会汗毛竖起,脊背发凉的地步。他默默挪动身子,确保能够不动声色地避开眼神交流。
可白警官应该没看出乐言的逃避,兑了杯温水递给他,“乐言,好久没见了,你那个工作面试过了没?”
乐言摇头,“还没面试,等……”兔子在心里数天数,得出一个确切日子:“三天,再等三天。”兔子说话不敢看人,看样子很想走,回了两次头都没见奕炀回来。
“我上次推荐的兔餐厅,你去试过没,味道怎么样?”
“…没有,我不吃兔子。”乐言忍气吞声,说得极其委屈。
“没事儿,万事都有第一次,之前有人推荐我吃牛蛙,我想那大癞蛤蟆有什么可吃的,后来试了一次,一个字‘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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