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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约束社会上的奢靡风气。】

程颐道:“夫妇之道。当其初婚,未尝再配,是夫只合一娶,妇只合一嫁。今妇人夫死而不再嫁,如天地之大义。然夫岂得再娶?然以重者计之,养亲承家,祭祀继续,不可无也。故有再娶之理。”——此段话亦被朱子所引用,见《朱子全书》。

程颐认为,天地大义是夫只娶一妇,妇只嫁一夫。妇人守寡后不再嫁是天地大义,丈夫丧妻后为了养家继承香火可以再娶。

但是程颐也说:“大夫以上无再娶礼。凡人为夫妇也,岂有一人先死,一人再娶,一人再嫁之约?只约终身夫妇也。”

这就要求,男子也应该遵守“夫妇之义”,不应该再娶。

可以说,程颐对于理想主义和现实是分得很清楚。理想化的程度,是男女夫妇都守义,不再嫁也不再娶。但是碍于现实,只再娶也可以。

朱熹更为开明一点,在《朱文公文集》中说得更明确:

“夫死而嫁,固为失节,然亦有不得已者,圣人不能禁也。”

意思是说,虽然夫死后寡妇改嫁算失节,圣人不能禁,那常人自然更不必禁。

朱子甚至有更进一步的看法,不但丈夫死了,妻可再嫁;即便丈夫活着,如其不成器,无法养活妻子,妻子也可以主动离弃。

可以看出,宋朝时期的程朱理学也还没扭曲到明清那么夸张,也因为那时程朱理学不是主流,不受重视。

但是到了明清时期,扭曲的都变得片面化只约束女子。

【义夫在明朝以前,还有忠贞之士的含义,到了明朝,“义夫”专指青壮年丧妻后不再续娶,在此之前,历代王朝从未有过男子不再续娶旌表的先例。】

【包括很多人可能没想到,朱元璋最初的表彰守贞烈女是针对男女双方,到了明朝后期依然有表彰。比如在明朝历史的记录里有很明确的表彰记录:

嘉靖十八年,旌表江西义夫刘凤节妇周氏等十一人;

嘉靖三十八年,旌表北直隶等处义夫一人,江西义夫一名李溥锦……】

【在明朝的地方志中也有“义夫”的身影,比如万历年间,南昌地区有记载义夫葛元寿、杨琏、颜镛受到旌表。】

刘邦惊呆了:“丧妻不再娶,丧夫不再嫁,他的人口从哪里来?”

汉初时连续几代皇帝鼓励寡妇再嫁力度相当大,还有官媒帮忙寡妇说媒再嫁。

没有帮丧偶男人说媒,因为都觉得再娶不是天经地义,哪里需要官府催促。

可后世还真有义夫,确定是真的为了节义,不是娶不到媳妇?

【从宗族的角度上来说,女子丧偶后不改嫁,可以避免带走财产,而男子不再娶可以避免继母不慈对孩子不好,也可以避免日后子女不和分家导致的纷争。】

【但是结果大家也看到了,女子被约束的越来越严格,男子总有借口不履行。】

【现在我们再回头看那可怕的男女比例,再减去一半的节烈,请问还有多少女子可以嫁娶?】

“呵呵,没有女人,那就自己消化,男人娶男人,男人生男人。”太平公主越看,被后世的男人气得越不轻。

她也是嫁过几次的人,一个是薛绍,另一个是武攸暨,若是按照明清时期的风气,自己定然是要被骂的。

不止是太平公主,在再嫁之风普遍的大唐,女性的反应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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