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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的路,如今已经到了东山与西山的界河边,冬季的界河结着厚冰,它不像从东山上流到村中的热河一般,冬季依旧温热。所以郑老汉决定明天一早便渡过去,往东山攀。

此行,除了平日的过命兄弟以外,老郑还带了他的三儿子冬生,他一共有四个儿子,只有冬生继承了他的衣钵,那是一个天生的猎人,且青出于蓝,带着他,此行更有信心。

冬生已经二十四岁,体格强壮,生性憨厚,但常年在西山围猎,也没有定下什么好人家。郑老汉已经打定主意,若是水哥儿能活着被他们带回来,就养在自己家里,以后给自己家冬生做郎君,家里的嫂子也不会欺负这个夫郎。

冬生从西山赶上来,身边跟着嘴里叼着野鸡的猎犬,手里拎着刚猎得的五只肥兔子,他用刀熟练的切开兔子,穿上树枝,放在火堆上烤起来,众人就着干粮简单的吃了一顿。

“老郑,咱们明天就上东山?”李二郎听着山中狼的声响尚有些忐忑。

映着火光,老汉郑重的点头,“咱们到了东山也不许捕猎,万不要惊动了山上的,只悄悄摸到他们放下水哥儿的那处山上,看看猎犬还能不能嗅到。”

“只是,这都隔了好久,从他舅家拿回来的旧衣物味道都散了,不知犬还能不能行。”

冬生闻言咽下最后一口干巴巴的烤肉,“李二叔,放心,细条他们几个鼻子可好使!要是有踪迹,肯定能寻到。”

众人忧心忡忡,抱着最后一丝希望,也是为了让自己的安心,便第二日早起过河,悄悄的往禁地东山寻去了。

水时熬了好几天,将毛衣织出了大概,却再也没看见符离,他像消失了一般,独留自己在这树上的方寸空间中心焦忐忑。

昨夜借着火光织了太晚,早上起来眼睛都有些酸涩,但他还得给自己与小马张罗吃食,马儿已经能站起来,只是不能跑跳。

他煮了一锅肉汤,后又给小马烀了一小锅栗子,软软的捣碎,小马吃的晃尾巴,但它那长长的鬃毛总是垂到锅里,粘上栗子糊。

水时仔细打量着这匹黝黑的小马,他以不多的关于马的知识认为,这是一只弗里斯兰骏马,它的族群中可能还有其他颜色的混血马,但马王与这只小马的血统看起来是很纯的。

母马王奔驰起来极好看,四肢修长有力,姿势优雅,足有半米多长的黑色鬃毛随风翻飞,且快如闪电,能跑过雪崩的速度!

于是他很是欣赏了一会儿小马的美貌,然后伸手将那些长长的乌黑鬃毛扎成小辫子,干干净净的垂在另一侧,马儿这才安心的吃起栗子糊,水时呲眯一乐,小东西编了辫子,看起来更是宝里宝气的,既憨憨又俊秀。

这让他想起了那个人经常垂在脑后的有些杂乱的头发,那些被搓到一起的成股的硬发曾垂坠到自己的脖颈与脸颊,他记住了那种触感。此刻更是天马行空的想着,那人的头发若是编起来,应该是比小马好看。

露出那人光洁的额头与高挺的鼻梁,还有那双深邃的眼眸,那想必他看起来便有“人”味了吧。

几天过后,毛衣已经织好,软软蓬蓬的叠在一旁。

水时还是决定要外出一趟,那人将他狼穴中一大部分的干皮子都拿到树屋来了,虽然保暖,但梆硬!他要将这一批皮子鞣制了,估计一冬天都不愁衣服与被褥了。

想完便做,提着筐,装着皮子,便自己往那片温泉池处走,他认为有了花豹的前车之鉴,没有野兽再敢出没在这附近了。

树林中的积雪融化了好些,有些地方露出了泛着绿意的地皮,水时严谨的按照上回符离带领的路线,安安全全的到了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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