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案线索,这个违和感能用人性未泯去解释。
一个人睡眠浅,容易被吵醒,偏偏还要住在临街的房间。这份违和感又作何解?
一个人,一个在凶案现场附近居住的人,倘若接二连三地生出违和感就会引来怀疑。
埃里克需要马上消除对方的怀疑。
以冯·菲利伯特先生表现出的古板性情,自然不会把陌生人的建议当做好话,而是顺理成章定义成一种指手画脚。
埃里克立刻轻蹙眉头,不掩不耐烦,就差直说要你多管闲事。
“哼!临街才有好风景,牺牲一些睡眠算什么。”
布兰度对此回答,不置可否。
她微笑着说,“您说得对,凡事有舍才有得。再见。”
客房门被关上。
布兰度与法勒走了。
屋内,紧绷气氛一散而空。
埃里克却没坐下。
他下意识走到窗边,想要确认导致气氛骤变的源头真正离去。
下一秒,又迅速转身离开窗台,稳稳地坐回起居室的沙发上。
没有作贼,不必心虚。他没有杀沃德,最多就是隐去了部分证词。
一如他所述,今天凌晨04:23,听到重物异响、跑步声与男人说话声。
法勒队长说正常人不会因此想到发生凶案,自然就不会继续深究。
埃里克很高兴,他脱离了正常人的范畴。
04:30,他披了一件斗篷,从二楼窗户走了捷径。爬窗而出,去声音发源地瞧了个究竟。
04:35,他发现躺在血泊中的汉克·沃德。当场确认了,沃德失去呼吸与心跳,人死了。
与此同时,瞧见一件有趣的事。
尸体右手食指沾着血,在鹅卵石高低不平的地面上,写了血字「达西」。
这是凶手写的?还是沃德写的?
假如是凶手写的,就是故布疑阵。
假如是沃德写的,他是在临死前还要诬陷达西吗?
或是做最后的挣扎?
生怕自己的身份微不足道,而要制造劲爆话题才能引起校方足够重视,为他找到真凶。
埃里克能够确定凶手不是达西,他听到的男人声线与达西不符。
别问为什么知道达西的声音。问,就是不想回忆被疯狂公鸡用翅膀打脸的经历。
巧合,绝对是巧合。昨天下午,混乱的集市大战鸡群,他也在现场。
埃里克玩味地看着血字。
省事了,不必他多添一笔去借刀杀人。
或许,不该叫做借刀杀人。
制造话题让凶杀案被重视,让杀人犯尽快被调查人员抓住,这是伸张正义才对。
为什么希望凶杀案被迅速侦破?
因为凶案现场的一墙之隔,就是埃里克本次来到剑桥的目标地点——杰克学院图书馆。
两名杀人犯在这里杀害沃德,是有意伏击吗?
或是临时起意杀人灭口?起因是否与杰克学院相关?
埃里克不会放过一个疑点。
为了不让杰克学院之行出错,就要消除所有的不安定因素,否则他怎么可能主动提供破案的线索。
令人遗憾,两名杀人犯逃的速度倒是快。
凌晨,他检查了犯罪现场。
又在外寻觅了一个小时,没发现嫌疑人的踪迹。不然,他不介意亲自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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