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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教导怎么伪装,给自己做了改造重返英国,在利物浦找了一份文书抄写员的工作。

混一天是一天,我也不再想暴富。直到十二年前,我的眼睛突然开始不舒服,有一天醒来发现瞳孔的颜色竟然开始变了。

当时,没有发生任何特别的事,我无法解释灰蓝色的眼睛居然向褐色转变。同时开始觉得阳光格外刺眼,我开始害怕阳光照耀,眼球还会不受控地颤动。

没有医书能解释在我身上发生的事,我想明白了,只有那些被邪恶气息盯上的人,才会发生这种诡异转变。

我必须承认高普格尼是对的,一旦触碰过《针线活》就会被诅咒。

眼睛变色,是我身上的诅咒爆发了。一开始想过求助教会,但那些神职人员都认为这种眼部骤变是被恶魔入侵的症状。”

富顿没有对教会实话实说是自己有问题,而杜撰了一个朋友的熟人发生异象。

当听到教士们的解决方案是驱魔,他退缩了。自己不敢找人驱魔,担忧会被顺藤摸瓜,被查出因为《针线活》杀人的旧案。

无法继续留在利物浦,前往了没有人认识他的伦敦。

“是命运的安排,我遇上了富顿神父。我们年龄相近,长得有八成相似。也许,我们的祖上有某种亲缘关系,但那不重要,我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富顿发现那位神父的瞳孔颜色是深褐色的,与自己变色后的眼睛颜色相近。

计上心头,不如取而代之。

可以有一个正大光明的新身份,也能接触更多宗教神秘学的资料,说不定也能借着教廷的力量弄清楚眼睛的变化与魔鬼有什么关联。

杀人,富顿有经验。

先暗中观察着神父,趁着神父刚来伦敦不久是人生地不熟,用一包耗子药将他毒杀。

把尸体被藏在了连通教堂地底的暗室内。那间密室早就修建好,可废弃多年没人用,直到富顿无意中走入下水道发现了它的存在。

天时、地利、人和相继出现,让这一场谋杀变得很轻松。

富顿也认为他获得某种神秘力量的青睐,否则他怎么可能异常顺利地完成“变身”。

他开始有了不一样的想法,《针线活》带来的不是诅咒。

与众不同的变化是神对他的考验,指引他前往非凡世界。

不该惶恐,反而该自豪。他是被选中的人,唯有像他这样的人,才有资格掌握非凡的力量。

“我想起了《针线书》。那本书被高普格林带走了,但我记下里面的部分内容。

其中有一条说隐身头盔能助人逃离死神的追捕,而我发现人皮衣服是可以自制的最好神器。因为它非常符合《针线书》中没有明写的一种掌握非凡力量的捷径。”

富顿说到这里,不免露出了痴迷的神色,对那个发现非常自得。

布兰度不想懂富顿扭曲的脑回路,怪就怪她的阅读理解能力太好了。

“你认为那本满是不可思议桥段的书籍,之所以取名《针线活》是有着隐藏的深意。要将书中巫术的能量最大化,应该用上针与线,所以更坚定了你缝制人皮服装的想法。”

“对!就是这样。”

富顿眼中迸发出疯狂的光芒,一脸你们果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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