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赵凛喜欢他穿赤色,所以他每天换着穿不同样式的红色衣物。
“你……我不是让你走吗?你回来作甚?!”太子一着急,呕了一口血。
沈如是用唯一一处干净的衣袖给他擦去血迹,侍卫都被调去了前殿,他弯下腰背起太子。
“我带你走,我们走。”沈如是在太子殿养了大半年,好不容易长了点肉,但还是瘦弱的过分。
他背着比自己高的爱人,一步一步蹒跚地往外挪。
眼瞧着门口就在眼前,后花园却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活捉太子!”
他们若从这里出去,必定和追兵碰个正着!
沈如是愣住,此刻前有狼后有虎,没有一点生机。
太子似乎已经放弃了,拔下头上的发簪,“你挟持我出去,三弟心悦你,他的手下不会杀你。”
沈如是睁大眼睛,挣脱了他的手,脸上满是决然,“不,你当我沈如是是什么苟且偷生之辈?”
他扒掉了赵凛的外衣,把他塞在一个隐蔽的角落。
“沈如是!孤命你走,逃得越远越好。孤对你一直是虚情假意,只是为了骗三弟,你可听明白了?!”
“赵凛,我不在乎。你的感情与我无关,我亦然。你若有幸,替我看看大好河山。若你不幸,黄泉路上也算有伴。”
随后,他毅然拔下怀里的匕首,割了一段发丝。
赠尔青丝,结为夫妻。患难与共,永不相忘。
沈如是不再看他,披上外衣,故意弄出声响,往后花园去了。
赵凛握紧手里的青丝,脸上闪过一丝郁痛,然而他很快又重新冷静下来。
自古以来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想坐上那个位置必须要努力筹谋,他已经走了九十九步,他也没想到阴差阳错下,沈如是成了最后一步。
他喜欢沈如是,但这个喜欢放在皇权面前不值一提。
何况,如果他真的放弃了那个位置,他的其他兄弟也不会放过他的。
所以,所以,他没错……
自古权力变更伴随着血流成河,三皇子带着叛军势头大好,但最后皇门被堵,赵凛带着人来了个瓮中捉鳖。
三皇子被削掉了一个手臂,神情疯癫,“是我小看你了,你把我们都耍了!”
赵凛身着铁血盔甲,手持宝剑,闪着锋利银光的剑身不断地往下滴血。
“拖下去,赐叛军赵昀永守皇陵,非召不得入皇城。”
“等等!你不想见沈如是吗?他为了你死咬着不肯开口,你猜他怎么死的?”
赵凛握着剑的手收紧,三皇子没错过他的变化,他疯疯癫癫地嚷嚷:“被我手下的士兵一个个轮流弄死的!不过一个小倌,要不是当初我救他出来,他就是个伺候人的下等玩意儿!”
噗嗤!
一阵剑光闪过,三皇子满口鲜血,他嘶哑地“啊啊”了几声。
“别让他死了。”
赵凛吩咐人,而后自己抢了匹快马,一路狂奔回太子殿。
“我沈如是爱慕谁是我的事,和他无关。”
“自由?什么是自由,和心悦之人在一起就是自由。”
“我从不后悔,走的每一步都算数。”
“赵凛,江南的桂花糕不错,来年我们一起去尝尝吧,顺便带你去瞧瞧我的家乡。得早些去,免得你当了皇帝真就没了自由。”
“旁人可没这份殊荣,你就偷着乐吧。”
青年温润动听的嗓音仿若还在他耳边回响。
沈如是骄傲,从未松口说过爱他。
那样一个妙人,最后还是葬送在他的手中。
梅花树下,绝色无双的青年好像只是睡着了,只要在他耳边喊一声用膳他就会伸个懒腰,慢吞吞地起来。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