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楼房间,房门果然敞开着。
江质眠脚步一顿,眉毛微微皱起,显然有些不解。阿瑟却平静入内,问站在屋里的小林:“来了?”
“嗯,问了老乡,给我指了条近道,快一些。”小林额上带汗,把崭新的床单上最后一丝褶皱拉平,汇报道:“哥,床我已经给你弄好了。”
江质眠慢慢踱步进屋,目光扫过两张距离不远的床,和边上新拆空的好几个名牌床上用品袋子,挑了一下眉毛。
节目组准备的房间都是提前打扫过的,木床简朴但整洁。床板上铺一层床垫,用来盖的是薄棉花被,枕头也是填充的棉絮,都还算柔软。
而阿瑟现在的床看起来和江质眠那张没什么不同,实际上天差地别。从地上包装袋的标注看,床垫换成了天然乳胶的,被子是白鹅绒的,枕头换了排行前几名的一家,纤维表层,内芯填充决明子和荞麦。只不过新床单被套和枕套的颜色特地选购了与原来一样的,因此在镜头下无多大变化。
小林俯身在旁边的箱子里还要掏什么,江质眠侧目望向站着翻手机的阿瑟,这位主唱脸上没有笑容后看起来冷淡许多,美丽的面孔配上一身奢侈品,让他整个人显得十分昂贵。
先前拒绝他给予衣物时,脸颊微红的青年形象还留在脑海。江质眠心里无声一句叹息,只唱歌可惜了……这演技,该去演戏的。
——对方哪里是害臊不愿意糟蹋他的衣服,单纯看不上、不愿意穿罢了。
第4章
江质眠在圈中沉沉浮浮这么久,看过的事见过的人已经很多了,阿瑟在其中不算夸张的。
他一向不会插手别人的闲事,此刻也没作多余的表态,只准备打开行李箱整理自己的东西。
然而还没来得及动作,站着翻手机的阿瑟却忽然抬头,拿着手机朝他走了过来。
隔了两步站定,是可以看清东西又不冒犯人的位置,青年人神情略显羞涩,先前的冷淡如薄雾从他脸上散去,仿佛只是距离感带来的错觉。由于皮肤白,他虹膜的颜色更偏向于深褐色,比起单纯的黑,当露出诚挚的眼神时,这种色调令人的眼睛瞧上去更为纯真而柔软。
“抱歉啊,哥。我弄得大张旗鼓的,地上的垃圾我等会儿会和小林一起拿出去丢掉的。”
阿瑟调转手机,把屏幕朝向他,上面显示的是一张医院出具的电子病历:“我是易过敏体质,天生的,从小身上就经常起红疹。去医院看了好几回才知道是皮肤比较敏感,所以我不管是衣服还是床上用品,都只敢用惯用的牌子。”
“在桌上拒绝哥的衣服,其他的不管哥怎么想,希望这件事情不要误会。”他举着手机停顿片刻,确保江质眠的目光有落在上面一段时间后,收回手碰了碰鼻尖。下巴微收,曲线显得紧绷,似乎是不太擅于说出接下来的话。
“哥的电影我是真的大部分都有看过,出道第一部 是《那条溪与狗》,拿过柏奖的是《一个杀手的自白》,但是我最喜欢还是你休息之前拍的那部作品《雏田》。我不会演戏,也不知道专业领域该怎么评价,不过你在里面饰演的聋哑小镇男人真的深深吸引了我。我要录音和练习,大部分时间周围都是喧嚣的,我不讨厌这些声响,但是一看见电影画面,我就会感觉整个人静下来。”
“不知道是不是入戏太深了,见到本人心里还是有这种想法。”阿瑟笑了笑:“眠哥的说话方式、你的穿着和行为,都很符合自身的气质。哈哈,这种气质也许是我的臆想吧,可是一靠近你,我还是会觉得人像飘在海面上,世界的声音沉在海下面。”
“所以不是不想穿,是因为过敏和真的怕弄脏才不要的。”
娱乐圈恭维的话遍地都是,尤其在双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客气话和谄媚的恭维混合,就变得世故嘈杂。
与之相比,阿瑟在刚刚客厅初见的时候其实话不多,现在出口的表白也不够精炼,如果江质眠没那个耐心,还会觉得他啰嗦。
然而正是这样的语言才透出难得的诚恳,江质眠从他的视线里感受到见粉丝才有的感觉,前一刻刚在心里对这位主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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