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地步,还是秦时宜力挽狂澜。
经此,陆家也就没再阻止秦时宜为陆氏卖力,只当雇佣了一个高级经纪人,反正是为他们赚钱。渐渐地,秦时宜成了他们都离不开的人。
谋杀的证据已经消失,陆家人没有什么可怕的。
卢玉香还是不喜欢秦时宜,但是无奈拧不过老公和儿子。且自陆浩天知道被她借刀杀人后便对她不再亲近,自己的话语权渐渐消失。
秦时宜再嫁给陆浩天已经是众望所归的事,他也表现得对陆浩天极为爱慕。
陆延林见过秦时宜为了公司事务每天只睡四个小时的样子,见过秦时宜在生意场上长袖善舞的样子,也见过秦时宜对他继弟言笑晏晏的模样。
他还是什么都不能做,哪怕是在秦时宜在办公室睡着时替他盖盖毯子这样的小事。但是幸好,以后有人做了。
秦时宜不再像最初那个笨拙的狼孩,他蜕变成了世俗中完美的Omega。
陆延林心里其实挺欣慰的,他倒没有旁观者那么不忿。他更害怕的是,秦时宜会对他心生执念,从此毁了自己这一生。
陆浩天虽然是杀害自己的直接凶手,但是始作俑者其实是卢玉香,他的心地没有坏的离谱。而且对时宜很好,比对自己更好。
秦时宜选择他,陆延林也并不生气,只希望秦时宜接下来的一生好好过、幸福的过。
陆氏也蒸蒸日上,管理的越来越好。
陆延林想,也许等秦时宜完全忘掉自己那刻,他也能没有任何遗憾地安心地消散了。
第3章
如果秦时宜有阴阳眼的话,就能看到他很久很久没再见过的人正倚在书架旁看书。
那人永远凝固在了24岁,所以一直都是那副斯文俊秀的模样。他的灵魂不需要吃药不受病痛折磨,但同样不浮躁,而是静谧谦和的。
而秦时宜已经和以前大不一样。
他今年28了,许久不来老宅,竟躺在书架旁那张摇摇椅上睡了过去。他身上穿着高贵典雅的高定西装,修长的腿慵懒地交叠着。天鹅颈那样后倾着,肌肤近乎透明,青色的血管清晰可见。
他周身笼罩着淡淡的梨花香,已经是打了加强抑制剂的效果。Omega基因越优秀,信息素的威力便越大,他的皮肉都像能凝出梨花露汁来,让人沉迷让人疯狂。
秦时宜比少年时瘦了不少,脸颊旁也没了婴儿肥,每一寸皮肉同骨头契合的刚刚好,无论从哪个角度望去都令人赏心悦目。如果说当年丧夫之时的他倔强楚楚惹人怜爱,现在便是熟透了的果实,又像带了刺的妖艳玫瑰,散发着成熟的韵味。
一阵凉风吹过,陆延林依旧改不了做无用功的习惯,他下意识去关窗,秦时宜却被吹醒了。
“现在天气凉,穿这么少怎么行?”陆延林无奈看着秦时宜叹气。
秦时宜摸了摸眼角,不知何时已经沁出了一滴晶莹的泪。他面无表情地擦去,随后才将书房又好好整理一遍,抚摸过那人看过的每本书。
以后大概就来不了了。
秦时宜从前不爱看书,最后也没完成那个人希望他顺利毕业的心愿。后来那个人死了,他反而看了许多许多书。
陆延林说的没错,看书可以明智。他现在变得很聪明了,也许和陆延林一样聪明。
但是,他宁可自己永远都是野蛮的无礼的。
秦时宜离开老宅时小心的落了锁,走在巷子里,接过一个电话。
作为鬼魂的陆延林确实比较喜欢阴天,雨天他会被淋的湿漉漉的很不舒服,晴天的阳光太过灼热。
陆延林听着秦时宜语气欢快地和对面的人说话,原来是婚礼有些麻烦他们处理不好。
“时宜,婚礼那几天天气不好,要不然往后挪挪?”陆浩天在电话那边道。
“可是我算好了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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