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原主学会了乞讨的技巧,比如说一些奉承话,比如假装身体残疾,以及偷盗的技巧。
因为长相可爱,再收拾干净自己,她并不会被那些有钱的小姐排斥,于是原主靠着卖花,接近那些小姐们,然后不着痕迹的偷出一两个硬币。
教导她偷盗的“哥哥”告诉她,不要贪心,一两个便士小姐们不会在意,会以为自己是记错了,再多她们就会起疑。
也不能去接近那些夫人或者绅士,或许他们更加慷慨,也更加有钱,但他们也更高傲以及精明。
他们只是小孩,是乞丐群里最低等的存在,如果他们得到多了,也会被那些大乞丐们抢走,还会被教训一番,这是血的教训。
原主一直很听话,兢兢业业的执行着“哥哥”的警告,在伦敦西区某条繁华的商业街上售卖鲜花,当有三位以下的小姐出现,她就会乖乖巧巧上前询问,语言甜美,笑容可爱。
一般天真的小姐们是不会拒绝的,于是她在卖出花的同时,总能得到一两个便士的额外之财。
有了这些钱,就能多买几块黑面包,给更小的弟弟妹妹们吃了。
他们这个团体有十一二个人,最大的是托尼,今年十二岁,已经到了可以成为童工的年龄。
但他只在街上帮人跑腿,赚取廉价的报酬,因为像他们这样的孤儿,在童工当中也是最受歧视和压迫的。
其他童工辛苦劳作,还能得到一块黑面包,一杯牛奶充饥,以及每天八到十二个便士。
但托尼没有父母和长辈,那些黑心的工厂主只会尽力压榨他,不仅便士没有了,估计黑面包也会被其他更强壮的孩子抢走。
而托尼还有一个七岁的妹妹要养,不可能去丝毫没有保障的工厂。
然后是十岁的约翰,九岁的乔,八岁的玛丽以及原主,剩下的孩子更小,除了乞讨几乎不能做什么。
这个团体存在很久了,原主从有记忆以来,就在里面了,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只是隐约听玛丽说过,原主似乎还有一个姐姐,可她不见了。
这很正常,团体中长大的孩子,几乎都会消失,托尼是个例外,因为要照顾妹妹,在团体中,妹妹和其他孩子们在一起,他能出去长时间工作。
约翰已经计划好,找一份报童的工作,以后也不会再回来。
乔有腿疾,走路有点费劲,而玛丽脸上有着大大的疤痕,他们都是那种找不到工作的人,至少待在团体中不会受欺负。
而原主,长相漂亮精致可爱,如果不是托尼帮助,她或许已经被掳走了,成了某个红灯区夫人手下一名雏、妓。
所以原主心甘情愿留下来,一直到托尼决定离开这个团体,她会跟着托尼一起走。
这就是她长到八岁,所有的记忆和愿望。
然而这愿望注定不能实现,三天前,原主一如既往在卖花,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本该不会有什么危险的,毕竟这里是富人区。
然而意外发生了,一辆马车经过,原主没在意,往路边让了让。
马车开过去了又匆匆折返,停在她的面前,而且位置选的很巧妙,正好把她挡在了一个角落。
马车上下来一个男人,二话不说就用布捂住她的口鼻,然后带进了马车。
之后她就被带到伦敦西区,白教堂附近的贫民窟。
原主被关到了一间阴暗狭窄的地窖里,那些人直接把人扔进来就不管了。
当天晚上,下了一场大雨,地窖里渗入大量的水,原主躲无可躲,只能在水里浸泡了一整晚。
等到早上那些人打开地窖门,原主发起了高烧,人也迷迷糊糊。
那些人见此,只好骂骂咧咧把她捞出来,关在这间狭小的房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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