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没多久佩皮斯家的仆人就送来消息,说是一行七人全都抓住了。
虽然他们分了组,但本质上还是一起的,并不会离开得=太远,都在德比郡内。
剩下那三个小孩也被解救出来,他们并不是德比郡的孩子,而是隔壁郡的。
隔壁郡因为小孩丢失不少,正在紧密排查,人贩子担心会被发现,就流窜了过来。
没想到死性不改,见到小孩就忍不住出手,最终被一网打击。
至于后续的审问和寻找被卖的小孩,就交给官方的人了。
那位男仆说完,忍不住炫耀道,“是我们先生带着人追击的,也是他一枪打中了那逃跑之人的腿,让他无力再逃。”
苏叶微微一笑,“早就听说佩皮斯先生是个神枪手,没想到技术这么好。”
“那是当然,”男仆显然很为自己的主人骄傲,“每年大家打猎,佩皮斯先生都是最厉害的那个,猎物最多最难得。对了,前年他还猎了两只红毛狐狸,卖了整整一百英镑呢。”
红毛狐狸确实值钱,尤其在它的皮毛没有一丝杂色的情况下,是那些小姐太太们最喜欢的毛皮,价格居高不下。
而红毛狐狸也是一种极度警惕的生物,速度还快,是极难猎到的,可见佩皮斯先生确实有一点本事。
哦,对了,佩皮斯先生有两百英亩土地,算是本地一个小乡绅,每年的出产不超过四百英镑,再加上家里的孩子多,两儿两女,偏偏还愿意给他们不错的教育。
他们为孩子请了两个家教,一个教导儿子,让他们以后有机会进入公学,一个教导女儿,想要她们成为合格的淑女,以后嫁一个好男人。
原本四百英镑是远远不够的,佩皮斯家之所以过的很体面,全赖佩皮斯先生的打猎技术。
他的能力是远近闻名的,也是达西先生身体不好,对打猎不感兴趣,不然每到夏秋,佩皮斯先生就该是彭伯里的座上宾。
他打猎赚钱的方法有两种,一个自然是卖打到的猎物,还有一个就是陪着贵族们打猎。
别以为只有东方有把猎物赶到一起,任由贵族们围射这种事,西方照样流行。
贵族们喜欢打猎,但一来打猎需要很强的技术,二也要吃苦。
像他们那种,穿着华丽的猎装,骑着马追赶猎物,看起来潇洒,全赖于这些陪伴们先找到猎物,然后把猎物引导去好狩猎的地区,最后由贵族们一拥而上。
而佩皮斯就是最好的陪伴,既有找到猎物的实力,又能不着痕迹的奉承,让那些贵族老爷们认为,打到猎物是自己的功劳。
他从不炫耀自己在其中起到的重要作用,只一味夸赞客户枪法准,骑术精湛等等。
因此每到狩猎季,他都是最繁忙的人,陪着各个贵族去到不同的森林。
有时候赚得多可以有一千多英镑,少也有七八百。
因此哪怕佩皮斯不是附近土地最多的,却也是家庭条件最好的,而佩皮斯一家也为自家男主人的本事感到格外自豪。
这次追击剩下的人贩子,其他三人都还算顺利,只最后那一个,格外狡猾,听到动静就骑着马跑了。
是佩皮斯出手,直接对着他的腿射了一枪,人从马上跌了下来。
至于为什么不射马,那当然是因为马匹是重要财产,而这匹还是那人偷来的,要是出事了,要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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