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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 病病歪歪的模样, 长长的眼睫密匝的像两把小扇子, 在略微下垂的眼尾处勾勒出斯文秀气的俊美, 如同冬日湖海上那一层薄薄的浮冰。  “你刚刚踢到我了。”  见陆呦呦一直盯着他的脸看,病弱斯文的男人尾音拖长,懒散无辜的睁大了眼,“这颗奶糖是赔礼。”  说着, 他似乎是担心陆呦呦把奶糖要回去, 长腿一弯站了起来,拎着小马扎转身离去。  陆呦呦:“……”  怎么感觉这个世界的男配有点傻傻的。  她还愣在原地, 直到男配那道瘦削颀长的身影进了距离大门最近的一栋居民楼,才慢慢收回了视线。  “小姑娘啊。”  一个胖乎乎的大妈走了过来,自来熟的拍了拍陆呦呦的胳膊, “你刚刚那小白兔奶糖,还有不?”  她舔了舔干涩的嘴唇, “我家孙子最喜欢吃这个牌子的奶糖,但现在外头全都是那玩意, 我们根本买不到哇,你看你能不能给我匀两颗?”  陆呦呦想了想,“阿姨,我这儿奶糖也不多了,您能用大米和我换吗,半斤大米换一包十颗的奶糖。”  大妈的脸色一僵,望向陆呦呦的眼神瞬间变得十分不善,“啥?就十颗糖,还要半斤大米,你怎么不去抢,小姑娘看着怪老实的,心肠这么坏哦!”  大妈转身就走,其他围在一边想凑上来看能不能占到便宜的人也换了目标。  世道不一样了,以前半斤大米便宜的才卖一两块钱,一包奶糖少说七八块钱,用半斤大米换奶糖倒是划算。  可现在外头都是丧尸,钱已经成了废纸,谁会脑子进水用能保命的大米去换吃两口就没的奶糖?  于是提出要用奶糖换大米的陆呦呦,瞬间被整个小区的大爷大妈们打上了“黑心肠”的标签,不仅如此,连不远处的胡菲菲等人看她的眼神都怪怪的。  陆呦呦:“……”  她揉了揉额头,感觉自己刚刚真是被吓懵了,随便就拿了奶糖出来,在末世随便拿出食物来,本来就是一种非常不妥的行为,被人盯上也很正常。  可是为什么刚刚男配坐在那儿吃苹果,却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呢,难道新鲜的苹果不比体积小的奶糖更惹眼?  陆呦呦的疑问很快在晚上吃饭的时候得到了解答。  胡菲菲将一大盆热气腾腾的泡面端上了桌,招呼众人吃饭。  因为方佳妮和郑辉的关系,她们宿舍的其他人也跟着沾了光,跟着男主顾子砚住进了同一栋单元楼6楼。  陆呦呦刚才看了,男配也住在这栋楼,只是不在相对安全的五层和六层,在没什么人住的一楼。  “哇,菲菲你厨艺真好,泡面都能煮的这么香。”  小胖一见胡菲菲端着锅走过来,整个人眼睛都亮了,上来就一顿猛夸,他是郑辉的室友,平时没少听郑辉说他女朋友宿舍里还有一个大美女,早就知道胡菲菲这个人了。  以前胡菲菲是校园女神,他只是一个家境普通的宅男,顶多因为喜欢健身有点肌肉,比平常胖子力气大点。  但现在末世来了,胡菲菲朝不保夕,他也敢往那方面想一想了。  “吃还堵不上你的嘴。”胡菲菲没好气的嗔了他一声,惹的整桌人都开始起哄。  顾子砚坐在主位,分到的泡面是最多的,面前还摆着两盘炒菜,一盘酱肘子,一盘青椒土豆丝。  郑辉是这个小队的副手,分到的食物也不少,面前还有一颗小小的刚洗干净了的西红柿,正拿着小刀切好,甜蜜蜜的喂方佳妮吃。  冯芩月五官清秀,今天杀丧尸表现不错,赢得了不少人的好感,正被两个男大学生围着献殷勤。  就只有陆呦呦,都没混上桌,坐在客厅角落的一个小板凳上,可怜巴巴的啃只有两个手指长的压缩饼干——就这,还是看在她是方佳妮的室友的面子上才有的。  其实陆呦呦很能理解,毕竟原身和室友的关系本来就一般,今天还没通过入队测试,一点贡献都没有,能分给她一点食物,还让她住在安全的楼里,已经是一种优待了。  可惜原身并不这么想,她觉得方佳妮等人是在孤立她,明明有食物却故意不让她吃饱,新仇旧恨之下,她偷了一根丧尸的手指,趁着方佳妮睡觉的时候划破了她的小腿。  等到郑辉他们发现的时候,方佳妮已经变成了一只丧尸。  “胖子,你去厨房拿一桶泡面,送到季听雪那里去。”  听到男配的名字,陆呦呦连忙支起了小耳朵。  在回到临时居所等晚饭的这段时间,她已经把799发给她的资料来回的看了好几遍,  在大男主光环的笼罩下,书里的男人都被划进了三个阵营——  男主的兄弟,男主的小弟,男主的仇敌。  季听雪就是男主的一个小弟。  看见“小弟”两个字的时候,陆呦呦都怀疑是自己的眼睛出毛病了。  上两个世界,斐尔叶是装出来的落魄,燕霜行是睚眦必报的大狼狗,没有一个是会安心给人当小弟的,怎么轮到了季听雪,就格外的与众不同?  和斐尔叶成为试验品、燕霜行不被期待的童年不同,这个世界的男配幼年时期过的很快乐,他有一个堪称模范的幸福家庭。  父亲严厉不失慈爱,母亲温柔有耐心,大哥优秀懂事,一家人生活富裕,非常爱他。  季听雪从小就跟洋娃娃一样好看,只可惜他有先天性心脏病,听力也不是很好,一直生病,无法和同龄人一样正常出门。  但季听雪长得漂亮,性格温吞,加上他很安静乖巧,也交到了不少好朋友。在他生病不能出门的日子里,朋友们会经常过来找他玩,给他带各种各样的好吃的。  男配就这样一路在爱中长大,直到他二十岁那年,季父季母飞机失事,季家大哥在赶回来办丧礼时出了车祸,短短的一周时间,季听雪失去了所有的亲人。  而不幸才刚刚开始,极度悲伤之下,季听雪本来就很弱的听力越来越差,右耳永久失聪,连左耳也只能在助听器的帮助下勉强听见一点声音。  他花了数年时间适应了没有亲人的生活,终于鼓起勇气出门买菜,却倒霉的碰到了末世降临。  季听雪本就身体病弱,直接被咬,路过的男主本来不想救他,但见季听雪没有直接尸变,只是高烧不退,猜测他可能要觉醒异能,就将人带到了清馨家园。  “砚哥,你对那个傻子那么好干什么?”郑辉的另一个室友史志峰有点不解,“他这几天可没有跟着咱们一起打丧尸。”  那傻子是砚哥从路上捡来的,前几天一直在发高烧,还是个有心脏病的聋子,今天好不容易醒了,脑子也给烧坏了,跟他说一句话他得想半天才回话,完全就是个累赘。  不打丧尸还想吃饭?天下哪有这种美事。  “你懂什么!”没等顾子砚先解释,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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