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工地管饭,但是不包晚饭。餐车上飘出的各种香味串在一起,勾起了叶逢春肚子里的馋虫。
她是很爱吃小吃的,但是公司破产后那几年连这些也吃不起了,都是邹志军到了傍晚去菜市场买点不那么新鲜的减价菜,煮一锅青菜粥两个人草草对付一下。
叶逢春掂了掂口袋里的几个钢镚,早上叶梓给了她十块钱买早餐,她只花了三块五,还剩下六块五。
她看到在餐车前面都挂着蓝蓝绿绿的码,买的人只需要掏出手机调出个框对一对,就算把钱付过去了。
叶逢春知道这叫二维码,现在的人出门很少带现钱了,走到哪里都是掏出手机扫码。叶逢春没有手机,叶梓有一部,但是他藏得很紧,好像生怕被叶逢春抢过去似的。
如果叶逢春真要抢,他藏到天花板里都没有用,可是叶逢春才没兴趣用别人的二手货。
脑子里想着怎么才能搞个新手机,叶逢春走到了一个卖烤冷面的摊子前面,她看到价格是五块钱一份,打算买一份边走边吃。
“要一份烤冷面,酸辣的,能有多辣就放多辣。”
“好嘞。”餐车后面的男人头上戴着一顶鸭舌帽,围着灰色的围裙,身材高瘦,围裙带子勒出纤细的腰身,昏暗的光线下看不清他帽檐下的面容,他刚做完一份烤冷面,装好了递给上一位顾客,抬起头的时候和叶逢春对视了一眼。
男人朴素不起眼的衣着下,有一张过于好看的脸,尤其是那双有着漂亮卧蚕的眼睛,眼神恬淡又柔和。这个发现让叶逢春略微惊讶了一下,男人看起来并不很年轻,眼角有一点不明显的细纹,大约三十三四岁的样子,虽然过了一个男人最好的年纪,但又还未完全枯败,尚留存着一点青春余韵。
滚烫的铁板还在发出“滋滋”的声响,男人手里却迟迟没有下一步动作,那双本来平静如水的眼睛里泛起层层波澜。
“逢春姐……”男人声音里是掩饰不住的颤抖,“你出来了。”
叶逢春对这个叫温庆华的男人有那么一丁点印象,但也仅仅有那么一点。
毕竟一个人三十二岁和五十二岁的样子可能差别没那么大,但十三岁的样子和三十三岁的样子往往判若两人。
在叶逢春没有为了躲债东躲西藏之前,她们家和温庆华做过不少年的邻居,两家人是八竿子能打着一竿子的亲戚关系,温庆华叫她一声姐姐。
温庆华是留守儿童,但与其说是留在家里给他奶奶照顾,不如说是他照顾年迈多病的奶奶,所以温庆华很小就学会了做饭。
叶逢春每次闻到邻居家的饭香味,都会抱怨邹志军就是个连饭都做不好的残废。对于做饭,邹志军是想学学不好,叶逢春是只做甩手掌柜,吃得不如意就跑出去下馆子。邹志军挨了几回骂以后,终于开了窍,经常给温庆华点零花钱让他来她们家做饭。
叶逢春吃饭不看厨子,所以对这个经常出入她们家的小男孩并不是很在意。
她没想到温庆华居然这么多年过去还记得她,并且一眼就认出了她。
温庆华坚持不收她的钱,还给她多加了一个鸡蛋和两根肠,小小的盒子几乎要盛不下,红艳艳的辣椒面铺了厚厚一层,像是抖一抖都能落一地。
温庆华突然笑出声:“逢春姐还是这么爱吃辣。”
叶逢春一边吃一边随口附和了两句,刚吃没几口就辣得直冒眼泪,牢里饭菜口味能淡出鸟,叶逢春只知道自己想吃辣,却忘了自己这张嘴有多少年没吃过这么辣的东西了。
有柔软的纸巾擦掉了她眼角溢出来的眼泪,随即一瓶纯净水又被递过来。
温庆华抿着唇,另一只手不自在地在腰间的围裙上蹭了蹭,“刚拧开的,逢春姐先喝口水压一压吧。”
叶逢春接过水喝了两口,可是她一手拿着水,一手端着烤冷面,显然没办法边吃边走了。她把水放到一边,打算吃完再回去,一抬头看见马路对面停了一辆旧自行车,自行车正好停在一盏坏了的路灯底下,因此谁也看不清坐在自行车上的男孩脸上,是怎样阴郁晦暗的神情。
当他走到马路对面,路灯柔和的光线驱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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