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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占白不占,叶逢春想她哥临死前肯定也是跟叶梓交代过的,不然叶梓也不会天天忍着她的脚臭给她换鞋,伺候她换衣服和洗澡,还把自己睡觉的房间都“让”给她了。

叶逢春的脚泡在温水盆里,叶梓垂着头给她搓着脚面,力道重得把叶逢春这么粗糙的皮肤都搓出了红印。

先前叶梓还敷衍着端过凉水给她洗脚,被她一脚踢翻湿了一身水以后终于懂事了不少,知道给她兑上热水试试水温了。

叶逢春看不清叶梓现在的脸色,但想也知道有多难看。她不禁好奇,叶梓会在心里骂她吗?因为无论叶逢春做得多过分,叶梓嘴里也没说过一句脏话,连反驳的话也很少。

虽然叶梓本来就是个话很少的人,但小地方长出来的男孩,不爱说脏话的,叶逢春还是很难得能见到一个。

她把没被叶梓按住的那只脚拿了出来,湿淋淋的还滴着水直接就往叶梓嘴里送,“要不还是用嘴洗吧,我可还记得你这张嘴、这条舌头有多巧呢,跟姑姑就不要见外了吧。”

叶梓手猛得一歪,打翻了脚盆。

0003 别不识好歹(民工篇)

叶逢春出狱那天,叶梓来接她。

那天下了点雨,叶逢春一出大门就看见了撑着一把烟灰色雨伞、穿一身黑色运动衣的叶梓。

要不是监狱的人事先给她看过照片,叶逢春真是不敢认,这个从上到下收拾得一丝不苟、站得比旁边电线杆还要直的年轻男孩居然会是她的侄子。

叶逢春只见过叶梓的姐姐徐榛,也只是在她满月的时候看过那么一眼。徐榛大概得比叶梓大上五六岁,随的是她那位嫂子的姓,在她嫂子和她哥离婚的时候理所当然地判给了女方,叶梓则被留了下来。

叶逢春在牢里听不到很多消息,顶多是她哥来给她送点东西,顺便提两句家里的事,她于是只知道叶梓成绩很好,常常拿奖,也很懂事,是个让人省心的乖孩子。

但家长夸孩子无非就是那一套,反正一个孩子最大的美德就是听话,而叶逢春最烦的恰恰就是这两个字。

不过叶梓的长相出乎她意料的好看。

他的五官全是挑着他妈和他爸脸上为数不多的好看的地方长的,脸型是小巧秀气的鹅蛋脸,唇形还是有点上扬的微笑唇,中和了他眉眼里夹着的那股冷漠劲儿。

叶逢春打眼一看就知道这是个别扭的人,只会沉默着跟自己较劲,在心里打上一个个通不开的死结。

比方说,他明明不想来接她,更不想认她这个劣迹斑斑的姑姑,却还是因为他爸的遗言,不甘不愿地来到了这里。

换做叶逢春,她爹活着的时候都管不了她,死了还想支使她?见他的鬼去吧。

而叶梓显然也很难对形容邋遢的叶逢春看得顺眼。

当叶逢春带着监狱里攒出的潮湿霉味靠近他时,叶梓皱眉后退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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