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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情况不一样,孟书灯跟庄清河性格完全不同,我的经验对你不一定有用。”

“你就说,得不要脸到什么程度?”

赵言卿哂笑,声音苦涩:“我为了追回孟书灯,连裙子都穿了,你说呢?”

话音一落,空气中就安静了。

赵言卿猛地一个激灵,才反应过来自己都说了什么。他嘴唇哆嗦了一下,看向商珉弦:“你什么都没听见。”

接着压低声音:“敢说出去,我跟你没完。”

商珉弦听着他的威胁毫不在意,甚至还问:“裙子?”他上下打量了赵言卿几眼:“你在哪儿买的?”

哪里可以买到赵言卿能穿得下的裙子?商珉弦想不出来。

“......”赵言卿沉默了一会儿,自暴自弃:“定制的。”

商珉弦若有所思。

酒喝得越多,商珉弦越感到沮丧,他觉得他永远都没办法像赵言卿一样不要脸。

赵言卿的办法果然不适合他,他得想别的办法。

喜欢庄清河,爱上庄清河,是一种压倒性的命运。

与命运抗争是一件太艰难的事,商珉弦尝试多次都失败了,于是决定放弃。他要制定计划,追求庄清河。

明天找个理由去见他吧,可是能找什么理由呢?

商珉弦想起了之前庄清河落在他这里的领带,于是他抛下赵言卿,起身往自己二楼的卧室衣帽间去了。

那条领带现在还在衣柜的角落放着,保持着原样,商珉弦的东西不经过他的允许,是没人敢动的。

他不知道自己这算什么毛病,就像保留安安喝酒的那个小酒桌的原貌一样。他总觉得有些东西不去碰它,它就一直在那里不会变。

像一份被存档的文件,什么时候打开,都还是原来的样子。

要不然,商珉弦也不会到现在才发现衣柜角落里的秘密。

他捡起那根领带的时候,看到衣柜的最角落有什么痕迹,于是蹲下来凑过去看。

是抓痕。

那明显是指甲挠出来的抓痕,抓痕边上还有一些深褐色的痕迹,是血液干涸氧化之后的颜色。

他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紧接着就感觉呼吸困难。

商珉弦记忆力很好,好多天前的事仍然历历在目。他想起那天之后大概一周,和庄清河碰到那次。

现在回忆起来,庄清河好像全程都双手插兜。后来阿昆来接他,也是阿昆给他开车门,系安全带。

他的手从头到尾就没有从口袋里拿出来过,后来见面也都是,直到在船上的房间,自己才第一次发现他手上的伤。

船上......

当时医生的声音也在耳边回荡。

“十指连心,这得多疼啊。”

“像是在什么地方挠的,只是挠成这样的可真少见。”

庄清河当时在衣柜里面那半个多小时是什么情况,眼前的抓痕和血迹很能说明。

所以这么缜密又敏锐的一个人,才会少了条领带都没发现,当时是真的很难受吧?

是的吧,他当时都哭了。可自己当时问他,他又只说有一点害怕。

商珉弦伸出手,摸了摸衣柜上干涸的血迹。

只是“有一点”害怕吗?

骗子……

“可是这根本不一样。”

“商珉弦,你真的不该这么对我。”

“因为衣柜里真的太黑了。”

商珉弦开窍了一般,突然就知道庄清河说的不一样是指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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