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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华丽而色彩缤纷的尾巴,在鱼缸中安逸的缓缓游动。

比如客厅桌子上的水晶花瓶,花瓶内是薰衣草花束,明明已经放了几日却依旧鲜活,凑近时便可以嗅到薰衣草独有的花香。

比如墙壁上多了一块水晶壁画,白色的神鹿在林间漫步,精致到甚至连每一根毛发都可以看得清晰。

相比起琴酒之前居住的时候,这里真的多了太多生活的气息,令人一眼望见便觉温馨。

苏格兰并不只是将这里当一个住处,他似乎真的在当做家维持、装点。

琴酒恍惚间回忆起了诸伏高明的家,他和苏格兰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性格,苏格兰偏感性,诸伏高明却偏理性。

在诸伏高明的家中花瓶中插的不是花,而是竹。

没有养鱼,却有一面墙壁大小的书架,上面摆放着古今中外的各种书籍,那些书籍并不只是像艺术品一般被人置于楼阁之上,每拿起一本书便可以看到它被人翻阅的痕迹。

诸伏高明好看书,这一个爱好甚至感染了琴酒,以至于他有几年阅读量直线暴增。

柜子旁,靠墙跟的位置,静静地放着一个黑色的贝斯包。

琴酒打开,一把靛蓝色的贝斯静静地摆放在里面。

“苏格兰,你会弹贝斯?”琴酒问。

厨房中传来苏格兰的声音:“会一点。”

琴酒将贝斯拿了起来,轻轻拨动琴弦,贝斯发出美妙的音色。

苏格兰从厨房里走了出来,见琴酒抱着自己的贝斯便说道:“既然用贝斯包伪装,总不能一点都不会,你说对吧?”

真的只是伪装?

不,伪装可以有很多种,吉他、长管,没必要非是贝斯。

“你喜欢贝斯?”琴酒一针见血。

苏格兰有些讶异,他喜欢音乐,所有的乐器之中,贝斯是他最擅长的,他大学的时候甚至还参加过音乐社团。

但是面对琴酒,苏格兰当然不可能那样说,一摆手嘲讽:“音乐?那是懦夫才会玩的东西,我更喜欢枪。”

琴酒默不作声地看着贝斯。

苏格兰仍在尽情表演:“想想看,当其他人盯着我贝斯包的时候,我却从里面拿出一支枪,cool!”

琴酒抬头,给了苏格兰一个不赞成的眼神。

“粘豆包弄好了?”

“等下就可以下锅蒸。”

“下锅之后,你来给我弹贝斯。”

苏格兰表情茫然,琴酒真的知道他在说什么吗?

“有一个人,他也很喜欢音乐。”琴酒想到了高明。

只不过,高明和苏格兰不一样,他喜欢的不是贝斯,而是钢琴。

琴酒依旧记得诸伏高明读大学的时候,有关音乐的第一封信:【猜猜我今天摸到了什么?是钢琴。我加入了学校的音乐社团,带团的竟然是我们的音乐老师,真是神奇,我还以为社团里只有学生。】

然后是第二封:【老师今天夸我在音乐上很有天赋,学校的钢琴手感真棒,音色也好,令人爱不释手。】

【我今天学会了一首非常简单的初学曲目《致爱丽丝》,真希望有机会可以弹给你听。】

【老师今天炫技了,是《狂蜂飞舞》,我恐怕永远也达不到老师的高度。】

一封封信,写满了诸伏高明对于音乐的向往。

突然有一天……

【老师死了。】

琴酒去了解过那起案件,当时他去见高明还不是很方便,所以只远远望了他一眼。

诸伏高明静静地站在社团的门口,没有旁人在,他身后的门口正对着孤零零的钢琴,却已经无人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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