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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起案件,当时是以“自杀”结案的。

【我的老师她不会自杀,她是飞鸟,是奔走在旷野间的小鹿,她的人生充满自由与向往。】诸伏高明曾在信中这样描述过那个音乐老师,一字一句皆是向往与眷念。

诸伏高明当时刚刚成年,虽然拿着奖学金,但大多数贴补家用了,还未成年的时候常年寄宿在亲戚家中,让他格外感激。

诸伏高明离开了音乐社团,然后便再也没有提到过钢琴。

“相比起贝斯,钢琴要昂贵多了。”琴酒感慨。

“钢琴?”苏格兰茫然地看向琴酒,问:“你会钢琴?”

“会一点。”

准确来说,是很会。

诸伏高明没少和他谈论钢琴,不管是识谱还是实践,琴酒当时除了和对方见面不方便,钱财方面其实是格外充裕的,他请了一个优秀的音乐教师专门教授他,然后在三个月内学会了包括《狂蜂飞舞》在内的28首曲目。

再之后……

诸伏高明的音乐老师死了,从那之后两人就很少再聊起音乐了。

“书房里就有一架钢琴,你没有看到吗?”

“我看到了,我以为是装饰品。”苏格兰真的是这样认为的,毕竟以琴酒每天的忙碌程度,他真的很难想象对方中途去进修个钢琴。

那太荒谬了。

很快的,苏格兰兴奋起来,用期待的眼神望着琴酒,问:“你可以为我弹首钢琴听吗?”

琴酒则十分直接:“你脑子没毛病吧?”

苏格兰:……

干嘛啊?突然打击他!

突然聊到了钢琴,还说自己会弹,接下来不就应该弹给心仪的人听了吗?为什么到琴酒这里就整段垮掉了啊!

“开始吧。”琴酒坐到了沙发上。

看着琴酒审视的目光,苏格兰无语地先去把粘豆包下锅,然后抱起贝斯,当着琴酒的面弹奏了一曲《故乡》。

贝斯声幽幽,又轻轻慢慢,宛如温柔的女子在耳边低吟浅唱,令人很容易便深陷其中。

苏格兰的弹奏水平很不错,琴酒虽不是音乐大家,但也可以听得出好赖,在一曲终了后轻轻拍了拍手算作鼓掌。“我弹的怎么样?”苏格兰笑着问,像是在寻求夸奖。

琴酒对苏格兰也从不吝啬自己的夸赞,点头,道:“很不错,你在音乐上很有天赋。”

诸伏家的基因真的相当不错,他们非但都长成了根正苗红的正义青年,在音乐上的天赋也很少有人能比。

“你不该来组织。”琴酒感慨,像是苏格兰这样的人,拥有这样的技艺,完全可以出道去做明星。

苏格兰却不以为然,笑道:“我更喜欢组织的氛围。”

骗人。

琴酒感受着组织的氛围,一个个都尔虞我诈,比猴精还要精,到底有什么值得人喜欢的?

“最重要的是……”苏格兰低下头,有些不好意思,像是做了很久的心理建设才说出口:“组织里有你。”

琴酒:……

他毫不感动,甚至有些想打人。

苏格兰放下贝斯,一步步走向琴酒,手缓缓摸向琴酒搭在沙发扶手上的手,口中蜜丝成线:“有你的话……”

“你的粘豆包应该蒸好了。”琴酒抽回了自己的手。

苏格兰看着琴酒的眼神顿时多了几分幽怨,这个人未免也太冷淡了些。

琴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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