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亦不知道,更不敢说自己对宝贝们是“真心”。真要说的话,那甚至可以算得上“讨好”。
空心人,缺乏自我肯定的逻辑,没有底气,渴望又排斥……
果然,白景在旁边说:“我有时候甚至怀疑你有点讨好型人格,可是看到盛星河这样……”
他用力拍了下桌子:“你这分明是吃力不讨好型人格啊。”
闻亦:“……”
白景突然停住,愣了一下,然后看向闻亦:“我突然意识到一件事,他该不会不知道你那时候都为了他做了什么吧?”
闻亦摇摇头。
白景坐直了,扒着头在脑子里理了半天,下结论:“就算不知道,他也不应该。“
盛星河依然是个王八蛋。
闻亦也喝醉了,转头看窗外路灯下的雪景。
不是没想过要把两年前的事告诉盛星河。
可是自己的那些纠结和心动没有任何证据,它只存在于闻亦百转千回的心结里,闻亦甚至没办法证明它确实发生过。
他更接受不了说了之后却被质疑的可能,还有,盛星河会有什么反应
那天他对那条领带的态度已经能说明一切。
“你该不会是想告诉我,我走了之后你突然又发现自己喜欢上我了?”
这句话成为闻亦不能造次的禁令,原来迟来的深情这么让人厌恶。
同时他也发现,证明自己的深情不是迟来的那么困难,像杀人犯要提供的“不在场证明“。
白景倒是可以给他作证,可是那样太刻意,反而显得像在作伪证。
闻亦也可以找到当年联系过的医院,向盛星河证明自己有打算安排他去实习的打算。
可是那又能证明什么?说这种行为是甩了盛星河之后的“补偿”也可以说得通,就像对覃月那样给他找一个去处。
毕竟,闻总对小情人一向大方体贴。
毕竟,他曾经对盛星河说,真心希望“每一个”小宝贝都幸福。
闻亦如果愿意,他可以像沙中淘金一样,从回忆里抠出很多旁枝末节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说法。
可是,如果一份感情需要自证到这个地步才能让对方看见,那就太没意思了。
原来感情中也适用疑罪从无的标准。
闻亦看着窗外纷飞的大雪,喝了口酒。他怀疑酒里混进了玻璃渣,割破了他的喉咙,游进了血管里,全身都是冷碎碎的痛。
那两年里,他一直在努力掩饰脑损伤后遗症带来的异样。
闻勤生临终前的担忧也不是杞人忧天,如果让人知道他的脑子坏掉了,很难讲会不会有人为了庞大的利益对他下手。
掩饰得很辛苦,宁愿让人觉得自己是傲慢,也不能让人发觉那是迟钝。
而在盛星河面前掩饰这一点,原因就很不光彩了。
他承认自己很自私,就像那种婚前故意隐瞒病情的自私男人一样。他害怕盛星河发现他的异样,发现他变得迟钝、不伶俐。
那样的话,被盛星河重新爱上的机会就更渺茫了。
是的,在刚重逢的那段时间,他还做过这个奢望的梦。
所以在那时候,他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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