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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司黎轻巧地弹了下烟灰,脸上没有半点奚落的意思,反而一派平常,认可地点头,“嗯。符合你的村镇审美。”

这他妈还不如嘲笑。

胡珍没好气地瞪她,吧嗒又抽了一口烟,动作有些生疏,但并没有新手的笨拙。

大四有段时间她也是靠烟续命过的。

胡珍最开始叫刘珍,进圈后才改名胡珍。老家在东北的一个贫困县,妈生下她跟别人跑了,爹喝大酒一次冬天晚上醉倒在外面,冻硬了。

她从小跟着捡破烂的爷爷奶奶生活。有一次发高烧,烧糊涂了,爷爷给找了个当地的“会看事的”来。那老婆子神神叨叨说她命中有狐仙,必须得在名字上挂个“胡”字,不然老仙不高兴。

说完还念念有词地烧了张符纸,吐了口吐沫,兑水里给她喝。

其实符纸里包的就是退烧药,胡珍喝下去确实好了。爷爷奶奶就给她改名叫刘胡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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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有那包药没让她烧坏脑袋。刘胡珍念书用功,一路考到大学。因为小县城,教育资源有限,她就算考第一,能上的大学也就是普通本科。

而进了大学后,天南海北的人一聚,谁披绮绣,谁缊袍敝衣,家庭条件如何,一眼就看出来了。

那时候胡珍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名牌,她就知道上面带对勾的鞋够她俩月生活费有余。她也没时间研究这些,兼职赚生活费,外加课业就已经够她忙了。

胡珍也是天生脑子好使的那一类人,一边打工一边还能拿奖学金,到了大三,成绩刚好够格保研。

但少女心思谁还没有过呢?有空闲时间后,胡珍也去看过两次篮球赛。在一片欢呼声中,就被身高腿长的篮球队队长给迷住了。

后来,那篮球队队长主动找到她,陪她散步,陪她去图书馆自习。

一来二去,胡珍就以为他们算恋爱了。

后续他们一起出去看电影,那渣男装作买错票。两人没回的了宿舍,在学校旁边的小宾馆开/房,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关系。

有了一次,男生就说,再几次也没区别。

于是那段时间,胡珍鬼迷了心窍,总在晚上逃寝陪他在宾馆厮混。

现在想想,她还挺后怕,年少无知,学校也不教,连措施都不知道做。幸好没闹出“人命”。

“不过也就一个月,后来他就不找我了。”

“哦。”一根烟抽完,司黎又给她续上一根。

抽一根就差不多了。胡珍没要,扔回去给她,“再后来,班里就开始传,说我穿的裤衩是老年人穿的,洗褪色了,上面还有破洞。”

她目光飘向远处,轻声补充:“他们传的是真的。”

不过之后谣言愈演愈烈,开始有人传她在外面卖,甚至都传到了别的院系。

宿舍楼的人也都和导员说要搬走,明里暗里地躲她,像怕染上什么病。

有些心眼坏的男生还给她递纸条,纸条里包着一百块钱。

就因为这事,胡珍在课上打了那个男生一巴掌,被主任叫到办公室,最后以品德不过关,取消了她的保研资格。

空位由她们班的班花补上了。

过了几天,那个篮球队队长在宿舍楼下摆蜡烛跟班花表白,胡珍在楼上的寝室里看着,默不作声地接了一盆凉水浇了下去。

楼下骂声一片,她关上窗户,独自坐在床上。因为没钱,连灯都不敢开。

考研需要精力和时间,她没那个资本,毕业后就找了份工作,去了京市,北漂了几年,机缘巧合进了一家演艺公司给艺人当助理。

后面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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