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像是泼了我冷水,但对我来说,完全不扫兴,甚至更清醒地兴奋起来,“我其实能吃掉酒精灯的火。”
London:「……」
福尔摩斯:“……”
在一旁只是听我们对话的华生顿时瞪大了眼睛。
我煞有介事地解释道:“你们应该都知道有人能口吞火焰吧?”
见所有人目光都落在我身上,连London也在细听,我的语气忍不住透着得意。
“其实口吞火焰的原理相当简单,关键从来不在于勇气,而是精准地控制。”
“我们要减少口腔里面的氧气的浓度,这样能降低火焰的温度。所以,我每次吞酒精灯的火之前,都会先憋住一口气,然后吐掉一些,确保口腔氧气浓度后,就可以把火焰完全吃下去了。”
这话落下去之后,华生干巴巴地笑了笑,“是吗?”
London用沉默表示嫌弃。
而福尔摩斯则冷淡地从原地走开,像是在说自己浪费时间多余听这种废话。
老实说,这种冷漠比赞美还让我开心。
我跟着他的脚步,坐到福尔摩斯的对面。背光下,他锐利的眼瞳就像是一团深不可测雾气。
不等他先开口,我便直接先开口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是米尔沃顿的?我不记得我有允许人在我网络上传播我的照片。”
我补充道:“我知道你的原因是我昨天遇到你兄长麦考夫了。”
我并不打算说明白我到底怎么知道他的。毕竟「米尔沃顿」就是搞情报的,他会认识住在221B的夏洛克和将要同租的华生,这并不是让人意外的事情。
而我还不想跟他打机锋,试探来试探去,跟空气斗智斗勇。
福尔摩斯似乎对我的坦诚颇为意外,但这种神色也只是一闪而过,“我见过你。”
“什么时候?”
“两个星期前的监控摄像头里面。”
这个答案让我一愣。
原来不是从袖口、衣领、手腕或者头发处识别出「我是米尔沃顿」的细节,而是从银行大劫案的监控里。
这也让我想起,当时接手这个案子的便是雷斯垂德。
雷斯垂德给他看监控,并不是令人意外的事情。
不过,我语气里面还忍不住带着点失望:“我以为你会说靠观察我本人判断出来的。”
福尔摩斯唇角微不可察地动了一下,像是觉得我这个期待本身就有些天真,语气平直道:“这还不至于用到演绎法。”
我靠回椅背,忍不住笑道:“这听起来,从门口见面到现在为止,我都好像没有给你留下多少惊喜。”
“恰恰相反。”
他说。
我下意识看向福尔摩斯。而他回望我的眼眸里闪着光,而背光中的那团雾气因为光源也终于有了清晰可见的形状。
“你让我省去了最无聊的那一步。我很期待你与我相见,米尔沃顿。”
我的眼瞳忍不住闪了闪,却无法移开目光。
“你似乎也很期待与我相见。”
话说到这里,福尔摩斯说道:“你懂的,这是推理,不是确认。”
这话落下来,我嘴角的笑意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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