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保养得当,现在还跟新的一样。
梁恪行拎着吉他回到客厅,顾曲乖巧地坐在沙发上等待。家里换了新的地毯,这次不是梁恪行母亲的配货,是一张厚厚的米白色羊绒地毯,顾曲光脚踩在上面,脚背的皮肤比地毯还要白。
梁恪行问:“想听什么?”
顾曲问:“你什么都会吗?”
“不,我会的很少,这只是一个让我看起来不那么局促的开场白。”
顾曲笑了:“那我要听你学会的第一首歌。”
梁恪行抱着吉他坐下来,调节琴弦松紧,拨了一个和弦。
他今天戴了一副黑框眼镜,素颜没做发型,穿着简单的灰色长袖T恤和白色长裤,不像明星,像大学校园里理工科出身的年轻老师。
顾曲忽然感同身受,那个年代为什么流行吉他,此时此刻的梁恪行身上,有一种陌生又迷人的吸引力。
“梁老师。”顾曲忍不住开口。
梁恪行抬眸:“嗯。”
“还有别人单独听过你弹吉他吗?”
“没有,除了教我的老师,你是第一个。”
顾曲心满意足。
梁恪行修长的手指拨弄琴弦,一首旋律缓缓流淌出来,是十几甚至二十年前流行过的老歌。
“徘徊过多少橱窗
住过多少旅馆
才会觉得分离也并不冤枉”*
……
梁恪行嘴上谦虚,实际弹得很好。木吉他的音色让所有流经的旋律都染上柔和而忧郁的质感,顾曲的心安静下来,不自觉的跟着轻声哼唱。
最后一个音符缓缓结束,梁恪行的手指在琴弦上停留几秒,抬起头,淡淡开口:“我以为你不会唱这么老的歌。”
顾曲还沉浸在刚才的旋律里,随口回答:“周敬逍车上放过这首。”
只听一遍是记不住旋律和歌词的。梁恪行面色微动,放下吉他,说:“周敬逍年轻的时候,男女不忌,跟你在一起的这几年,是他风评最好的一段时间。”
顾曲笑了笑:“那又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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