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干城百姓对「将军夫人」本就不低的热情,重新攀到了一个新的顶点:
又漂亮又能打,这样好的人,谁能不喜欢?
买菜时多出的一把小葱、劈好才送上门的柴火、比寻常客人多几个的小馄饨……并非什么值钱的东西,却是席冶身为反派,鲜少能体会到的珍贵善意。
“咚。”
“咚咚。”
夏去秋来,原本除了必需品、简洁到空荡的小院,竟多了个叫不出名的野花架,顾琮就坐下面,旁边放着个倒扣的草筐,里面正有只兔子在撞来撞去。
“老实点,只要你几撮毛,又没打算吃你。”揉了揉认真到发花的眼,自己找了个小板凳坐的陆金,小心控制着说话时的气流,用空着的手挡紧,打哈欠似的,生怕吹跑面前好不容易挑出的两团「绒绒」。
或者叫紫毫。
几个月前燕京城那纸笔铺子老板说的鬼话,他家将军居然没忘,亲自去附近山上抓了许多兔子,挑来挑去,才剩这么一只,体格最壮,毛也最长,特别是脊背附近,扒开细瞧,竟真能瞧出那么点偏暗的紫色。
据说唯有这样的毛,扎毫成束后,才会使笔锋通透明晰。
陆金是个粗人,不太懂其中弯弯绕绕的讲究门道,但既然是将军做的,无论最后是什么样儿,席公子都肯定喜欢。
“打兔子有什么劲儿?”小心将挑好的紫毫转交给将军,陆金紧绷的脊背总算放松下来,甚至还有闲心去逗草筐里的小东西,“我听说还有狼毫,哪天叫上其他兄弟,咱们一起猎几只给席……给夫人?”
顾琮抬眼:“不是狼,是黄鼠狼。”没比兔子大多少,并非对方脑中所想的凶兽。
“差不多差不多,一身的毛,总能挑到几根能用的,”从未见过自家将军这穿针引线般的精细样,陆金不由得感叹,“唉,这成了亲的人就是不一样。”
“席公子呢?又去医馆了?”
顾琮:“嗯。”
草原一行后,他的情不自禁,毫无意外被孙老察觉,且私下挨了一顿训,幸而,经过近几个月的调养,席冶的身子已大有好转,几乎断了汤药,仅靠正常的食补固本培元。
久病成医,再加上对方本就天资聪颖,偶尔天气合心意时,青年便会出门,替钱老打打下手,又或者只是单纯地整理草药。
对于此事,顾琮倒乐见其成,休沐以外的日子,他总泡在军营,白天能有人陪席冶说说话,让对方没那么无聊,他自然高兴。
否则,他也没机会把陆金叫到家里帮忙准备惊喜。
然,世事难料,人算不如天算,今日席冶竟回来得格外早,他未曾习武,脚步虽轻,对顾琮而言却熟悉得不能再熟悉,明显得不能再明显。
嗖。
第一时间接收到自家将军无声的指令,战场上磨练出的默契让陆金立刻小跑、上墙,一跃翻了出去。
谁料,身为下属的陆金没掉链子,顾琮的动作却慢了点。
他忙着收拾那些混了短羊绒的紫毫,竟被那兔子找准机会钻了空子,短腿一蹬,它也不知哪来的力气,顶翻那被石块压住的草筐,噌地窜出去……
然后,被正巧进门的席冶揪住了命运的后脖颈。
能从一众同类中脱颖而出、叫顾将军选中,它的颜值自是上乘,瞳色纯黑,好似两颗圆溜溜的葡萄,毛发亦油亮顺滑,扁着三瓣嘴,耳朵机警地立起。
只可惜,背后秃了一大块,既搞笑,又可怜兮兮。
扬扬眉,席冶望向院中努力往背后藏东西的男人:“今晚,加餐?”
活像听懂了青年的话,四爪乱蹬的兔子猛地抖了下,耳朵耷拉着,一秒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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