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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与词的间隔仍明显,嗓音却再无沙哑,尽管很想再挣扎挣扎,但原材料都被人家捏在手里,顾琮不得不重新坐到椅子上:“今日正巧打了只兔子,毛色尚可,恰逢休沐,就想着替你做支笔。”

——互通心意归互通心意,他并不喜欢把对青年的好挂在嘴边。

未成想,席冶识海里却有个1101在拆台:“正巧?”

【这附近的兔子都快被他祸害完了。】

没伤,更没赶尽杀绝,一个个仍吓得不轻。

毕竟,任谁好端端地躺在自己窝里,突然被一只大手拎起,翻来覆去地比较毛色,饶是保住一条小命,心情也不会太美丽。

席冶勾了勾唇。

做毛笔的工具,可不是随随便便在一户人家就能找到的寻常东西,无需系统提醒,他亦能猜到这并非顾琮心血来潮的主意。

余光扫到男人斜对面、多出来的小板凳,席冶了然:“陆金?”

……

“哈哈。”

尴尬笑声响起,墙头上慢吞吞露出一颗脑袋,顶着张过分年轻的娃娃脸:“席公子。”

“突然想起我还有点事,你们聊,你们聊。”万万没想到自己就这么露了馅,他当机立断,松手消失在墙后,顺带卖了自家将军:

“兔子还有很多。”

“席公子喜欢可以去营里选。”

顾琮:很好。

看来他该认真想想,该怎么扣自己这位心腹下个月的饷银。

所幸,向来爱揶揄调侃他的青年,这次没再追问下去,而是绕有兴趣地拎着装死的兔子走近,坐稳,端详他做了一半的毛笔。

“第一次动手,可能有点丑。”习惯性地倾身,吻了吻青年的唇,顾琮解释。

桑干城条件有限,他却想把所有力所能及的好都留给席冶,虽不知当初在燕京,那铺子老板说的话是真是假,既然有机会,他总要试试。

在明月楼那样的地方长大,小号其实见过许多价值千金的宝贝,更别提席冶。

但所有的所有加起来,也不及此刻躺在顾琮掌心的一根竹管,和两撮刚刚被牛角梳理顺的兔子毛。

“很漂亮,我喜欢,”语调不自觉变得又轻又软,奖励般地在男人脸颊亲了亲,席冶重新将兔子放进倒扣的草筐,正经,“而且我们可以把它洗干净,养着,多试几次。”

顾琮没忍住笑:“那得替它做好保暖才行。”

小院里,有了席冶这个心细手巧的正主加入,进展一下子快了许多,香味浅淡的野花沿着藤蔓一点点上爬,一朵朵盛开,架起整片舒适的阴凉,待两人忙活完,收拾好东西回屋,席冶忽道:“我小时候,用的最多,是树枝。”

这当然并非小号的记忆,而是本尊的。

戏文话本里的反派,总要有一个足够凄惨的背景设定,在很多个世界,莫说习字,年幼的席冶,连填饱肚子都是难事。

“所以,我真的,很喜欢。”喜欢被顾琮放在眼里,放在心尖,仿佛他不是什么陷入泥沼的恶徒,而是配得上一切美好的宝贝。

胸口蓦地涌起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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