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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钓鱼这件事,邪神也很熟练。

约翰想要发火的,这种自作主张的委托人太讨厌了,可是詹森今天出现得这么及时,也不能说詹森故意推他送死。

詹森点了点头说:“我很抱歉,你的危险增加了,我加钱。”

约翰艰难地守住自己的原则,抗议道:“不行,我们没谈好这件事……”

“侦探先生也许可以解释一下,什么叫做‘那个没人知道真实姓名的侦探’。”

约翰:“……”

作者有话要说:  约翰·多伊,是个非常明显的假名

在黑礁镇的时候,詹森喊这个名字,阿贝尔医生当时就很惊讶

詹森虽然了解人类,但他毕竟不是人类,他的记忆也不会告诉他这些内容

约翰·多伊这个名字怎么说呢,最早是法律条文里面用到的,正确的语境翻译是“某人”“无名氏”,但是我们可以理解成“张三”。

没错,就是张三欠了李四一万块,张三把李四杀了请问张三要判多少年……咳咳,就是这个语境。在英文里,张三李四分别叫John Doe与Richard Roe

当然,由于外国起名重复率太高,也有人名字真的叫约翰多伊。

不过通常情况下,它就是指代“不知名的男性”,有时候被文学作品定为一个失去记忆的人,一个连环杀手的署名等等

詹森就吃了读书不够多的亏(喂,但是他现在知道了)盖密尔根本没读过几本书(喂)

本文里面,侦探他就是搞个艺名混口饭吃

这是很有用的,比如今天剧情这段,有人大喊,“抓住他,是他,那个不知名的男人”,同伙跟无辜群众就一脸懵逼,你在讲啥子哦

第30章 、诱饵

“呃, 做侦探不会像福尔摩斯先生那样声名显赫,反而会惹来很多麻烦, 一个化名是很有必要的。”约翰试图辩解。

他知道,问题关键并不在使用假名,而是他用了这么明显的假名。

这个假名黑礁镇的阿贝尔医生一听就知道了,而詹森自称英国人却对这个假名毫无反应,完全不了解约翰·多伊这个名字在英语语境里就是“某人”、“某个不知名的男人”的意思。

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绅士怎么也不应该忽视这点吧?这不就等于自贴“说谎”、或者“读书太少”的标签吗?

当然啦,詹森的情况会更严重一点。

因为詹森并不是乔装打扮的外国人,他连人都不是,所以这算是……装人失败?!

现在詹森终于知道约翰·多伊是个假名了,还是意思这么离谱的假名,詹森肯定想起两年前在黑礁镇的经历了,邪神也要面子的!当邪神发现自己竟然第一次、第二次见面的时候就在侦探面前露了破绽,还是因为读书太少导致的,邪神会生气吗?

约翰打赌盖密尔不会, 詹森就很难说了。

“这个……全都是巧合, 我一直使用假名, 对谁都用假名。包括写在行李箱上的名字, 银行户头, 租房合同上的签名……”

西风号海难发生之后,约翰的行李箱与随身携带的重要物品就落在了詹森手里, 包括那封写给康纳尔牧师的信件与照片, 詹森很可能是因为看到行李箱上的名字产生了误会。

反正约翰确定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向詹森、盖密尔报过这个完整的假名。

“约翰这个称呼不能算假名,我的全名里面真的有这个词!我可以对着圣经发誓!”

詹森:“……”

全英国叫约翰的人加起来可以塞满一百个酒馆。

侦探还强调了“全名”里面有约翰,英国人的名字是由教名、中间名、姓氏组成的。

大部分人只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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