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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肩,象征着我和他同为家主人的身份。

闲聊几句,他便指着一道菜对我说:“给我夹一个。”

程奔都从来不指挥我夹菜。我还是给他夹了。

食物夹过去,他擎着筷子来接,拿筷子头来碰我的筷子,脸上笑吟吟的,酒精染成殷红的眼角饶有调戏意味地瞄着我。

我找了个借口叫佣人把我筷子换了。

程策记得我的叮嘱,没直接吵开,撂下碗黑着脸走了。

来的客人对着程策离去的背影发出一阵阵打嗝似的哂笑。裘路衫拿筷子点了点那个方向,玩笑道:“小孩子脸皮薄。”

我换筷子的举动让裘路衫惦记上了。

用完饭,多留了会客人,他摸到我房里来。我喝过的水杯放在床边的西式圆桌上,他拿起来把剩余的水喝了,喝完酒酣耳热地凑过来,盯着我脖子看。“洗好澡了?”

裘路衫这人的欲望十分强胜,对食物、对权力、对认可与恭维,对一切奢望过的东西。他就像常年填不饱肚子的饿鬼,有朝一日终于能吃饱饭,却依然恐慌于饥饿感,每顿饭都大嚼大咽,胃袋装满了,眼睛还四处探。他看任何东西目光都是饥肠辘辘的。

他就这么饥肠辘辘,像看到一块肉似的看着我。

有时我觉得他可怜。

他对我动手动脚起来。

我穿了件浴袍,伤口结痂的腿露在外面。我的肤色原本不算特别白皙,只因中枪亏了血而显得异常苍白。这时喝了酒又才洗过澡,皮肉热腾腾地泛出薄红。

不知道裘路衫对这两条腿存的什么念头,我看它们颜色像三文鱼,还挺新鲜的那种。

他指尖摁在疤痂上,微微使力往里揿,继而又在那上面打圈。“洞长起来了,嗯?”

他说话的音量和吐字都像在呻吟。他说着,指尖对准疤痂中心做了个戳刺的动作。

这种暧昧度是一步步试探堆叠而成的,从最初为我披外套、拭去发梢上滴下来的汗、绑鞋带。

我没有声严厉色去制止他,而是同样用温吞吞的语速对他说:“裘路衫,你得让我舒服了,我才好好给你出主意。除非你交到了新的朋友。”

他交不到朋友。优秀的人不都是孑然一身的,他似乎未曾考虑过这点。

他离不开我,因此老实了一段日子。

新当家离奇垂幕隐身,只在电话会议中出声,外面少不了揣测纷纷,议论不休。这些风言风语,裘路衫不吝于尽数转达给我,目的是让我认命——我和他在外人眼中已成了一丘之貉,一双狼狈,我们捆绑在一起了。

我的名声都败坏了,流传最广的说法是我和裘路衫暗中勾结,控制了程策。原话更难听,叫“珠胎暗结”,这段绯闻居然很多人信。

这简直就是危言耸听!

裘路衫讲述着这一切,洋洋得意。“有我在呢,管他们怎么说。”他握住我放在桌上的手,扮演起知心之交。“等这段苦日子过了,我带你出去,我们做光明正大的伙伴。”

“那你可得加把劲了。”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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