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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整片田野沉入到安乐缱绻的困倦中,风在耳畔涨成潮水,卷出一场金黄色的梦。

我在梦中信马由缰。

那个人在何方,我该去往哪个方位,东西还是南北,天边或是眼前,没有任何指引。我只知道,我要跑,要飞快地跑,只有这样我才能更接近他。

我在狂漫的麦浪间矫猛穿梭的身影犹如冰封破解后春潮中举鳍竞游的头鱼。

跑着跑着,前方麦丛倏尔被拨开成两股,从当中麦秆组成的淡黄竖纹背景下闪来一道矮小敦实的身影,紧接着一颗圆溜溜汗湿的小脑袋撞在了我的肚子上。

是一个孩子。

那孩子脸被太阳焐得通红,捂着撞疼的额头,迷迷浑浑地问我:“你是谁呀?”

老家的人成家都早,像我这个年纪的都有了后代,都这么大了。这片黑土地上新的一代正从土壤中,从灰墙红瓦的缝隙间如麦子般滋滋地,旺盛不竭地疯长起来,构成古老家乡的新血液新呼吸。倘若我不曾离乡,他们都会认得我,会叫我小金叔叔。

这孩子询问我时那生疏的表情与扭捏的口气,却把我当作了外乡人。

我微微躬下背,手搭在孩子肩上。

我告诉他我叫金穗。

这是个好名字。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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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是在听久石让的太阳照常升起的时候想到的。中部末尾那个蓝色麦田的梦也是为了呼应结局而写的。

后面有一个freetalk(还在憋,晚点放吧),聊聊一些构思包括个别角色涉及的改线。番外老实说我不知道要不要写,写啥,有空看看评论的意见再说吧。

第124章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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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这个结局不会令人失望吧。看到上一章评论区有畅想复活大团圆,我汗流浃背了(??_?`)。

我个人感觉还可以,金穗将来是个有事业有爱情的富一代。霍双留下碑就是住在附近,会找到的,去青峰寺可以见到李沫,李元当然不会坐满16年那么久,过几年就放出来了。攻都只有这一个受。将来也是大团圆。最重要的是能实现人生理想,事业比啥都靠谱。

这本np狗血程度我感觉比较一般,已经很保守了,总体上更偏大男主一点。

我对金穗这个角色的定位是个正常的普通人。颜值只能算小美人,不足以让人单凭相貌喜欢上他,没有一个攻对他的好感来自于相貌。他还有点矮,在人均180的纸片人世界。他也不时髦,有点土土的。唯一逆天的是武力值。

他的所有反应是一个正常人都会有的反应,他的所有逻辑也是正常人的逻辑。他并不难写。

不给他高大完美天花乱坠的人设,是想让他给人亲切的感觉,想写一个普通人将主动性驱动到极致去破除难题。

他能独立完成的事,都让他自己去做,尽量避免设置英雄救美的情节,为数不多的机会甚至给了他养的仓鼠。我能给到一个角色最大的尊重是让他的能力和魅力在展现时不受阻碍、不被削弱,提供给他完成愿望与使命的条件。就好比测评一张卡,就要把这张卡丢到能让它伤害打到最大,最适合它机制的环境里去,不然再高的白值也只是一堆抽象的数字。

不知道看完这本的朋友会获得什么。写作过程中给我的启示其实很朴素:一个人要是能拥有坚定的意志和强健的体魄,ta就可以战胜绝大多数困难。除此之外,一个氛围健康的原生家庭也很重要。

开局就心智正常的几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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