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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奕炀停车等红绿灯,“你让人揪心,放不掉。”他又觉得这样的描述不够准确,兔子需要感知和明白这个世界,于是更细致地和他解释。

“宝宝,人的一生很长,我们会遇到形形色色许多人,这些人多数只在你的人生里走个过场,最后真正留在身边的少之又少。朋友其实就像筛沙一样,精挑细选,留下来的才是真正好的。”

“所以..我是被你筛出来的?”

“不,是我选你,你也选我的双向奔赴。”奕炀说:“我们是爱人,是亲情,是一辈子不能割舍下的人。”

“不能割舍……”乐言偏头望着人行道上匆匆的路人,忽然好像能够明白奕炀说的这句话。

这些人是过客,但更像生命沿途里的装饰。

三月桥五点半准时下班的盲人女孩、小区门口永远只在岗亭边的光头保安,地铁上经常打瞌睡的短发西装女孩,以及每天带着一只八哥犬遛公园的背手大爷...

很熟悉,却彼此不认识,各自是各自人生里的装饰。

可,人是很复杂的。一旦有了感情以后。

“光光很讨厌,但是我觉得他很可怜。”如果只是在咖啡馆前不小心弄脏了衣服,乐言应该不会生出这样难过感觉。想到光光以后都是自己一个人,他会觉得心里酸溜溜的。

不难过的前提是,从未感受过温暖。

乐言一个人那段时间,其实并没有觉得孤独。他会为精准掌握人类作息并且遵守而沾沾自喜、会期待每天下午去菜市场碰到的是卖耗子药的阿姨还是点痣的大叔、会在菜市场路口等盲杖的声音由远及近,然后专心跟在女孩背后送她回家。

这样的生活对乐言来说充实也快乐,可现在让他再回去过这种生活,他已经不愿意了。

光光会习惯吗?虽然他们在一起也就一星期左右。

事实证明,光光还是很习惯的,他一路到咖啡馆,然后风风火火把电瓶车停在门口,推门进了咖啡馆。乐言趴在窗边看,看见光光在和一个中年男人说话比动作。

中年男人站在柜台里,应该是咖啡店的老板,光光进去后一直没出来,奕炀注意了一下店名,打开手机打了个定位,然后驱车离开。

乐言吃饭的时候边吃边哭,他有一点点舍不得光光。光光只会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在社会上一定会碰壁,而且,他的耳朵根本不会回去…

等两人散步回家,光光已经守在他们家门口了。奕炀安慰老婆一天事半功倍了,又看到人忍不住皱了眉,想问他怎么又回来了。

光光主动抬起左边胳膊,“疼。”

身上的衣服也脏兮兮的,带去医院一检查,手骨折了...

“老公,要不等光光手好些了再让他走吧...”乐言望着光光胳膊上打的大石膏,替他疼。

竟然骑电瓶车摔断了手…

在这场安全竞技中,侏儒兔完胜这只垂耳兔!

光光的耳朵好像还是一点也没有消下去...乐言从背后望着他摘下帽子,心里装满了疑惑,难不成只有自己的耳朵可以收缩自如?

光光动不了右手,其他事儿倒勉强能自己应付,吃饭成了最大的问题!他用左手根本吃不了饭,就算是白饭也跟打仗一样,拿着勺子一顿刨,好些都喂鼻子里去了...

乐言默默看着他,决定喂他。

奕炀不同意,借走兔子手里的勺,给光光喂饭吃。

这其实没什么,光光的手骨折了,如果是他的手骨折,奕炀也会给他喂。

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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