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枝不搭话,闷头搓衣服,过了好一会儿,春枝才小声说:“……带我一个。”
叶逢春一下被她给逗笑了。
叶梓拿出钥匙开了大门,把自行车推到车棚里,看叶逢春径直往堂屋走,扬声提醒她:“换鞋。”
堂屋门口的檐板下摆着个三层的木质鞋柜,叶逢春往鞋柜上一坐,双脚叠着一起晃荡着。
叶梓锁了车,沉着脸走过来,一声不吭蹲下身子给叶逢春换鞋。
他打开鞋柜拿鞋的时候,叶逢春用只穿着袜子的脚蹭他的侧脸,“你不情不愿地给谁摆脸色呢,你爹让你孝顺我,让你换个鞋就委屈你了?”
叶逢春脚汗多,刚一脱鞋一股味就直冲叶梓鼻子里,叶梓屏气屏得脸色发青,摔下手里拿着的鞋就往水井边走。
叶逢春知道她的好侄子去给她打水洗脚了。
叶逢春很难想象叶梓这么一个人的存在。她们一家子都是土里生土里长的泥腿子,她娘她爹她哥还有她,个个都是能个把月不洗澡的懒鬼,家里永远乱得一团糟,谁知道怎么出了叶梓这么一个爱干净爱到见不得一点脏东西的怪胎,每天天不亮就出来扫院子,还要用水管整个冲一遍,进屋必须要换鞋,连衣服也要赶紧脱了换上睡衣,平常穿的衣服穿一天就要下水,吃饭要分餐,碗筷也绝对不能混用……叶梓这些零零碎碎的毛病叶逢春记都记不清,也根本懒得记。
一开始叶逢春还觉得烦人,完全不想搭理叶梓。很快她就咂摸出趣味来了,只要她不惯着叶梓这身毛病,受罪的就是他自己。
就像现在,叶梓为了不让她穿着那双在工地趟过的脏鞋进屋,就得自己蹲下来给她换鞋,他受不了她脚上的味,就得打水给她洗脚。洗衣服刷碗这些事更不用说了,叶逢春吃完饭就往沙发上一瘫,叶梓根本没法忍着脏碗筷不刷脏衣服不洗过夜。
再怎么看不惯叶逢春,叶梓也只能忍着,毕竟这房子还是挂在叶逢春名下,跟叶梓一点关系也没有,他想过回从前的清净日子,除非他自己另找住处搬出去。
叶逢春想起这事就好笑。
当年她跟家里就因为这房子的事闹得不可开交,她哥结婚需要新房,她爹就说把这房子腾出来给她哥,她们再另外买个小点的住,叶逢春住惯了老房子不想挪窝,就死活不搬,还出了个昏招——她把初中同学邹志军拉过来说她俩要结婚,也需要新房。
房子的事她娘和爹都不同意给她,同意她和邹志军的事倒是很快,毕竟邹志军家里条件在这一片儿算是最好的,人长得俊,还老实本分,家里房子盖得又大又敞亮,叶逢春嫁过去就能有大房子住,更没有道理跟她哥抢房子了。
要出嫁的姑娘家跟要娶媳妇的哥哥抢新房,谁听了这事都要说叶逢春无理取闹,为这事,叶逢春跟她哥本来还凑合的关系彻底僵了,又过了些年虽然缓和了些,但总是好像还隔着点什么。直到前几年,她哥得病快死的时候,把房子过到了叶逢春名下,还托人跟她说以后等她出来了让他儿子给她养老。
叶逢春只觉得她哥真是精明,房子虽然过给她了,他儿子不还是住着吗?说什么让他儿子孝顺她、给她养老,还不是看她没孩子,先让他儿子把坑位占着,打算等她断了气再把房子拿回去。
但现成的便宜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